※ 引述《creepy (左招財 右納福)》之銘言: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2/404272.htm
: 變態情人當街狠殺幼教女友 砍斷頸椎再戳屍體洩憤
: 台北市南京東路147巷內22日發生恐佈變態殺人案,
: 張姓兇嫌疑似和林姓女友發生爭執後,竟持預藏水果刀將女友當街砍死後,
: 再脫下林女褲子用刀猛戳下體洩憤,隨後在林女屍身旁拿刀砍殺自己頸部和雙手
: 手腕十餘刀,警、消趕到現場後,將張嫌傷口包紥後戒護送醫,
看到這篇新聞 只覺得又是我們的恐龍法官跟吠死團體展示他們的慈悲的時候了
台灣近年的情殺案通常都不會處以極刑
大概都這樣 輕輕判一下就好了
情殺電視女主持推拿師被判14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903572.shtml
法院合議庭認為,涂男無前科,素行良好,雖未和家屬和解,
但有悔悟之心,感情衝動行兇,判刑14年,褫奪公權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