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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是政府存在的表徵,其值勤、執法之方式,不但與民眾息息相關。更足以窺見一位政
府首長,是尊崇法之價值,而為施政之依據,或甘為便利管理而逾越法律之規範與授權。
因此,馮光遠參選以來,除了提出警察組工會的政見外,更不斷強調警察值勤應以保障民
眾基本權利為優先,以期消弭過往警察某些為人詬病的執法方式,並藉由體質的改造,促
使警察真正成為法治國原則下依法行政的公務員。
日前柯文哲醫師接受專訪時,曾表達了他關於掃毒之講法,聞之,驚訝、不能苟同,都不
足以形容我們的感受,柯醫師所主張運用警力的方式,簡直令人感到驚恐。
柯醫師表示:「我當市長,我先只抓毒品」,找到一個地方有,就整棟抄,採連坐法。(
註1)
首先,搜索為強烈干涉人民基本權利之處分,故而刑事訴訟法關於搜索扣押的規定,設有
其嚴格的法律限制,我們無法想像柯醫師所謂「找到一個地方有,就整棟抄」的說法,如
何可能符合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及規範意旨。
且搜索係以法官保留為原則,需陳報地方法院法官審核、開具搜索票後,始得為之。難以
相信有法官會認為找到一個地方有毒品,即足以顯示「整棟抄」之必要。是亦難想像柯醫
師之說法,現實上如何有執行之可能?柯醫師之言,究係不知法律,或無視法律?頗值玩
味。
若柯醫師之意,係利用刑事訴訟法上關於無票搜索之規定為之,則將引致警察機關恣意、
濫用權限、架空法律要件之危險,其害甚於毒品。
至於連坐,除了是否屬於台北市長職權之疑外,更是嚴重違背近代刑事法律中,刑責止於
一身之基本原則。
柯醫師此番嚴重欠缺人權與法治觀之發言,仍落入以嚴刑峻罰解決社會問題的窠臼,無怪
乎柯醫師會盛讚蔣經國是政治典範,更無怪乎柯醫師在中國官員張志軍來台時曾表示應設
置抗議區供民眾抗議。(註2、註3)
不知長年來秉持進步價值,持續努力爭民主、爭人權的在野公民團體,對柯醫師此番言論
有何感想?但所幸,如民進黨發言人徐佳青所言:相信柯文哲也不願意被當成是綠營候選
人,這是對當事人的扭曲,希望公民團體可以看清楚。(註4)
(E)
圖:相信柯醫師不是說這種連坐吧?
註1: http://ppt.cc/KYcS
註2:http://ppt.cc/tISJ
註3: http://ppt.cc/TcaG
註4: http://ppt.cc/nl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