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n-rules.sfc.hk/browse.php?id=625&type=0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第XV部的概要 – 披露權益
大股東(即持有上市法團5%或以上任何類別有投票權股份3的權益的個人及
法團)必須披露其對該上市法團的有投票權股份的權益及淡倉;及
(ii) 上市法團的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必須披露其對某上市法團(或其任何相聯
法團)的任何股份的權益及淡倉,以及他們對該上市法團(或其任何相聯法
團)的任何債權證的權益。
在香港大股東為持股5%以上的股東,依法要揭露股權行為。
金衛醫療 00801.HK 權益披露
大股東/董事名稱: Evenstar Master Fund SPC, on behalf of Evenstar Master
Sub-Fund I Segregated Portfolio
2010/10/20
减持 23,000,000 持股比例 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