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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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撞警/警方加油!民眾電話打氣
高雄市王姓婦人違停不服取締,遭警開槍制止,引起警方是否執法過當質疑,但也有不少
民眾打電話到派出所,為警方加油,表達對警方的支持。
王姓婦人認為,她只是車輛違停,警方大陣仗包圍她,甚至開槍,有必要嗎?她質疑警方
用槍時機,認為執法過當,讓她受到極大驚嚇。
高雄市龍華派出所長張舒喻表示,因王姓婦人執意開車離開,無視警員在車前,開槍同仁
是研判情況危急,逼不得已才開槍。用槍時機是否適當,督察室會深入調查。
員警符合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規定,「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
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得使用槍械」中的比例原則及目的性原則。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鄭瑞隆表示,違停就是違停,車主有錯在先,警方可先拍照再舉
發,但若當下警方已在開單執行公務,遇到對方不服取締出言不遜,涉及妨害公務,警方
可合理懷疑,車上是否有其他違禁品或不法情況。
鄭瑞隆表示,車主若衝撞警車、警員,在危及警察生命安全的情況下,警察為求自保,先
對輪胎開槍是在可接受範圍。警察執行國家法律,民眾應尊重警方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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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備註:等等午餐吃三寶飯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