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掉好快,來,晚到的鄉民,我們高調一下,一起學習什麼監察院的作業規範。
※ 引述《guido (該妒)》之銘言:
: 2014年09月23日12:25 蘋果 http://ppt.cc/998B
: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昨被問到是否公布財產來源時,指自己登記時已向監察院申
: 報,並由監察院審核之後,對大眾公開。不過,監院人士今天說,連勝文搞錯了,根據《
: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之申報機關為各級選舉委員會
: 」,選前資料也不會送到監察院,除非當選就職時才需向監察院申報。
監院人士也說,若申報者將財產隱匿國外或是藏在保險箱等,也無法獲知財產全貌。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1395858.A.3BC.html 逐字稿
首先,我們來覆習昨晚連勝文怎麼說的,第三題。
問題三:那接下來要問到的是,關於您的財產來源,他說願不願意公開?
連:我想是這樣子的喔,我們呢,按照中華民國的法律,在我們登記為參選人的那一天,
就已經跟監察院申報了。這一點我要跟大家講,這是按照法律的規定的。
連:(監察院)是有法律的執行力的機關,換句話講,它是有法源的機關。而且最重要的
是,它要有公信力,它要去查核,每一筆都可以去查喔。
有時間真的要做一份這個訪談的逐字打臉文,
他真的幾乎每個問題的每個回答都有很矛遁的地方,
結果昨天連民視都覺得連勝文回答的不錯說「連勝文差點招架不住」,
明明就漏洞百出,一下子說有七百萬美金,一下子又說全部賠光,
奇怪,連勝文不是說很會賺錢,是財金專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