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真的不對,這真的該譴責!怎麼手段這麼兇殘!
舉個親身例子。
例子:我回台南經過東門園環,指著某火災鮮魚湯店說,
因為隔壁早餐店不賣給鮮魚湯老闆,老闆就放火燒了早餐店。
我媽回我說:【那早餐店賺到了~那樣鮮魚湯店要賠給他】
我聽了真的是不寒而慄,被燒的不是你家,你當然輕鬆阿,
如果給你一筆錢,我要燒你家,你肯?!
因為我們不是那個高材生,所以你會覺得不怎樣,錢再賺就有了,何必這樣?!
不是你,你當然無那心境與壓力,可以放寬心的這麼說。
新聞上為了幾百塊,幾千塊,父親要不到酒錢,子殺父,父殺子,兄弟互歐.....
朋友間失和的,太多太多了。
就因為我們不是當事人,我們可以大聲的說,何必呢?不就那一點錢嗎?
換成你是當事人,那結果是?
【榨乾前】:你不肯付出,那一點錢,算什麼?(小氣)
你不肯,自然還有別人。
不少工具人基於紳士,吃飯.電影......(多數是男生在出)
【榨乾後】:我沒有拿槍逼你阿,你自已自願拿出錢的阿!
請參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O6w8j3HQiE
我認為殺人真的不對,兇手該為他所做的事負責,情感問題不該這樣了解。
但女人常以無形的情感羈絆著另一伴,卻拿著聖潔道德的牌子出來遊街,
這是我一直無法理解的地方,
有沒有事前事後,女人怎麼講都好像比較有理的八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