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彥文行兇後…脫女友褲舔屍
自由時報-2014年09月24日 上午07:32
親下體「向她吻別」
〔自由時報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為情殘殺林姓前女友的兇嫌張彥文,涉嫌在命案現場猥
褻林女下體,張嫌向檢方供稱「女友的下體從沒被其他男人親過,她是我專屬的!」行兇後
為「重溫跟女友做愛的感覺」及「拿回佔有的東西」,因此當街脫去林女褲子,連吻下體三
次向她「吻別」,驚人供詞令檢警瞠目結舌。
上網搜尋學鄭捷買刀
張嫌供稱,自己原本沒有打算殺害林女,他只打算買刀在林女面前自殺,於是上網尋找刀械
的訊息,看到捷運殺人魔鄭捷揮刀逞兇的舊聞以及其它網路訊息,後來決定就近到自家附近
的超市買了廚房用刀。
台北市消防局救護車廿二日清晨七時趕抵情殺現場時,行車紀錄器拍下張彥文行兇及揮刀自
殘(其實是用刀背)的驚悚畫面;另外拍到倒在路上的林女下身赤裸,張嫌一度把頭埋在林
女下腹部前,疑似進行猥褻動作。
救護車的警笛聲驚醒沉醉在自我幻想世界的張嫌,他發現附近有路人探頭張望,為了「不想
女友被人看到」,趕緊替林女穿回短褲。
面對外界指責殺人又辱屍,張嫌冷靜地告訴檢警,他非常愛林女,絕沒有污辱她的意思,林
女曾說過「除了我以外,下體從未被其他男人親過」,他吻下體是為了跟「專屬我」的林女
吻別。
張嫌殺林女後脫其褲並舔下體,因無目擊者,監視器也沒有拍到,檢警除了採驗林女下體D
NA,也正釐清林女遭辱時是否死亡,若林女當時未死,張嫌則涉刑法強制猥褻罪;若林女
已死亡,張嫌則涉及刑法污辱屍體罪嫌。
http://n.yam.com/tlt/society/20140924/20140924573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