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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4-09-24 11:07
〔記者楊國文/臺北報導〕丟鞋無罪!前年12月景美人權文化園區舉辦世界人權日活動
,馬英九總統開幕致詞時,「908臺灣國」總會長王獻極與成員賴芳徵,從臺下朝馬英九
丟擲運動鞋和資料袋,但未丟到,臺北地檢署以強制罪、妨害合法集會罪將兩人起訴,
臺北地院認定,王等兩人丟鞋後未造成活動中斷,馬仍持續致詞,集會程序並未受到影
響,高等法院今仍判兩人無罪,全案定讞。
高等法院合議庭長鄧振球上午宣判時指出,合議庭認同和肯定一審見解,認為王獻極、
賴芳徵二人並無妨害與會者行使集會權利的主觀犯意,也無危害該集會自由和活動進行
的客觀事實,因此並無犯罪行為可言。
判決指出,當天政治受難者家屬與抗議人士到場嗆馬,現場帽子、球鞋齊飛,群眾大罵
文化部長龍應臺,馬英九上臺後抗議更是激烈,74歲王獻極脫下兩只球鞋丟馬,60歲賴
芳徵也將現場發放的新聞資料袋扔往臺上的馬英九。
以臨時來賓身分到場的王獻極和賴芳徵,除了拋鞋和資料,並無妨害民眾報到參與集會
、妨害活動程序的積極行為,且現場還有其他民眾以言語、行動鼓噪抗議,騷動並非兩
人造成,總統仍持續致詞,活動也持續進行並未中斷,也未妨害與會者的集會自由,不
符集遊法與刑法犯罪要件。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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