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嬰趴胸口窒息死 新手爸未獲妻原諒遭判刑

作者: winchin (撼動宇宙的第一小步)   2014-09-24 16:55:57
我覺得這法官不知道在想啥
一,小孩是"母親專屬"的財產嗎??
否則為什麼要得到母親諒解??只要她不諒解就不能緩刑??
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母親一個人就能生下小孩??生了之後就是母親專屬的??
所以一定要她原諒才行??
二,這位母親生下小孩後,就把孩子丟給夫家照顧,自己離家
她根本沒盡到當母親的責任,這樣還有立場要男生負責??
然後法官還依據"她是否原諒丈夫"這一點來做判決
這根本在亂搞
"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 vs "照顧小孩卻發生不幸的父親"
結果母親卻成為決定男方刑期的準據??
靠 鬼島的法官到底在想啥阿?有強者可以幫我解惑一下嗎?
這男生要負擔養家賺錢,晚上還要照顧小孩
出了意外後想必傷心自責得要死,所以跑去自首
結果丟下小孩、家庭不管的母親,卻可以拼命指責丈夫失職,還要他死??
最後還可以決定男生的刑期,連緩刑都不能
靠 這真是鬼島女權極致的表現
魯蛇們....這下連結婚後都要小心
因為女生可以丟下孩子家庭不管,要你自己養
不小心出意外了,還可以要法官把你關到死喔
※ 引述《BLACKLIONS (無限期支持陳致遠)》之銘言:
: 嬰趴胸口窒息死 新手爸未獲妻原諒遭判刑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924/475548/
: http://0rz.tw/icbQ4
: 嬰兒趴睡有窒息風險,專家建議未滿周歲嬰兒不要趴睡。資料照片
: 台北市一名38歲鄭姓新手爸爸,今年3月11日凌晨餵出生才2個月的女兒喝完奶,把女兒放
: 在他胸口要哄睡,不料自己太累先睡著,導致女嬰口鼻受壓迫而窒息死亡。因鄭妻堅不原
: 諒,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鄭男8個月徒刑須入獄,但高院認定鄭男符合自首條件,今改判6
: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 據悉,鄭男夫妻前年結婚後就不時吵架,鄭妻今年1月生產不久即負氣離家,從事裝潢工
: 作的鄭男白天拜託母親照顧女兒,下班就接手照料。事發後鄭妻以鄭男造成無可彌補的傷
: 痛為由,拒絕原諒鄭男,檢方只能依法起訴。
: 一審雖認定鄭男非故意害死女兒、事後也很哀傷、沮喪,但因鄭妻態度堅決,無法輕判或
: 給緩刑,若依一審判決定讞,鄭男須入獄服刑。
: 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再度詢問鄭妻是否願意諒解鄭男,鄭妻仍堅稱:「除非他死,否則
: 不原諒!」合議庭指鄭男是疏忽非惡意,事發前幾乎都是鄭男在照顧女兒,且事發後鄭男
: 立刻為女兒做CPR急救並送醫,又向警員自首事發過程,至今仍很悲傷,因此減刑2個月,
: 改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 男人真命苦
作者: accin (acc)   2014-09-24 16:57:00
太屌惹 沒有極限
作者: kmwace (kmw)   2014-09-24 16:57:00
你會被噓
作者: GenesisXD (XDDDDD)   2014-09-24 16:57:00
悲哀 好可憐的爸爸
作者: HONDASHE (前鎮方文山)   2014-09-24 16:57:00
推 一定有人會回你"人家是女生ㄟ"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4-09-24 16:57:00
因為有生命走掉吧 唉
作者: Tiphareth (Duchess)   2014-09-24 16:58:00
我來噓了
作者: jimmy8343 (鍵盤批踢踢觀察家)   2014-09-24 16:58:00
等等 女方先負氣離家把孩子丟給對方照顧喔? ...
作者: kutkin ( )   2014-09-24 16:58:00
爸爸也是受害者
作者: Kreen (每天要更優秀一點)   2014-09-24 16:58:00
等一下考不上法官的悲憤法律系會來噓爆你。
作者: aallens (ALLENS)   2014-09-24 16:58:00
補血!!!!!!!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4-09-24 16:58:00
其實,該看清楚文章比較好.內文根本沒有原不原諒問題
作者: SGBA (SGBA)   2014-09-24 16:58:00
來推了
作者: sul3vu86 (鳥俠)   2014-09-24 16:59:00
法官挺三寶 可能三寶比較會演戲
作者: theimmortal (曬太陽)   2014-09-24 16:59:00
媽媽也有問題
作者: a1091100075 (小日本)   2014-09-24 17:00:00
抱歉,我看到了,檢察官部份似乎可依據原不原諒起訴
作者: cospergod (cospergod)   2014-09-24 17:00:00
仇女get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4-09-24 17:01:00
鬼島法官不少腦麻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9-24 17:01:00
都可以只罰錢了 不然你要怎樣 ? = =
作者: calvin301301 (七索)   2014-09-24 17:01:00
我是認為 先質疑記者才對XDD
作者: serval623 (洛杉磯強姦人)   2014-09-24 17:01:00
這真有扯
作者: dcoog7880 (給貓)   2014-09-24 17:02:00
push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09-24 17:02:00
前面沒意見,不過女權本來就沒你說的主張少亂扯
作者: emil27 (依m哀L)   2014-09-24 17:03:00
不懂女權就去讀書 不要自己隨便說這就是女權 乖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9-24 17:03:00
小孩子 就真的是爸爸過失殺死阿= = 不然要怎樣?起立鼓掌?
作者: ji394su33000 (一枝獨秀不是春)   2014-09-24 17:04:00
畢竟也易科罰金了 沒必要再譴責誰了
作者: emil27 (依m哀L)   2014-09-24 17:04:00
這種不懂裝懂的態度 其實你跟判決的法官沒什麼差吧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4-09-24 17:04:00
這是心證的問題 扯遠瞜~
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   2014-09-24 17:04:00
前半說得好,後半就太武斷了
作者: aj93063876 (炮炮)   2014-09-24 17:05:00
我同意你的看法
作者: blacksun998 (JMe)   2014-09-24 17:05:00
法官可以順便盼女的遺棄罪嗎?
作者: shvanta (vant)   2014-09-24 17:05:00
母親離家未盡責任, 造成父親過勞引發過失, 應一併判刑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9-24 17:06:00
遺棄罪的證據呢? 未盡責任而引發過勞的關連與證據呢?
作者: vvictory   2014-09-24 17:06:00
只把角色性別對調,一樣感情破裂,劇情會不一樣嗎?
作者: linweijie (Charisma)   2014-09-24 17:07:00
你不知道讀法律的專長是財金嗎?
作者: Kemuel (門徒)   2014-09-24 17:08:00
有判決書嗎?
作者: fakeimage (假寐)   2014-09-24 17:11:00
同意你 爸爸有罪沒錯 但輪不到丟下女兒的媽媽說嘴
作者: killernest (T.R)   2014-09-24 17:14:00
可以離婚了..
作者: flameteru (coffee)   2014-09-24 17:18:00
法官男的女的?
作者: yeanliu (yean)   2014-09-24 17:21:00
高院還不是沒給緩刑。判2年以下可以給緩刑,但內規是給
作者: emil27 (依m哀L)   2014-09-24 17:21:00
這時候又覺得法官判案的水平要高過你了阿~~ 那你這個平民
作者: emil27 (依m哀L)   2014-09-24 17:22:00
怎麼會懂法官依甚麼準則判案的呢? 法官水平不是高於你嗎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4-09-24 17:30:00
我記得以前有些很詭異的殺嬰案(洗澡洗一洗泡進水中之類)最後是考量小孩死最悲傷的是母親所以最後幾乎沒事
作者: ev331   2014-09-24 17:36:00
那要看有沒有意吧 講的好像意外通通是預謀
作者: killer0911 (John Wen)   2014-09-24 17:49:00
幹妳娘賤媽媽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4-09-24 17:51:00
台灣的法官腦袋都有黑洞存在 不意外y
作者: keepyo (美好的一切ing)   2014-09-24 18:23:00
母親可能有產後憂鬱才會離家吧?什麼情況都有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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