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法官不知道在想啥
一,小孩是"母親專屬"的財產嗎??
否則為什麼要得到母親諒解??只要她不諒解就不能緩刑??
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母親一個人就能生下小孩??生了之後就是母親專屬的??
所以一定要她原諒才行??
二,這位母親生下小孩後,就把孩子丟給夫家照顧,自己離家
她根本沒盡到當母親的責任,這樣還有立場要男生負責??
然後法官還依據"她是否原諒丈夫"這一點來做判決
這根本在亂搞
"一個不負責任的母親" vs "照顧小孩卻發生不幸的父親"
結果母親卻成為決定男方刑期的準據??
靠 鬼島的法官到底在想啥阿?有強者可以幫我解惑一下嗎?
這男生要負擔養家賺錢,晚上還要照顧小孩
出了意外後想必傷心自責得要死,所以跑去自首
結果丟下小孩、家庭不管的母親,卻可以拼命指責丈夫失職,還要他死??
最後還可以決定男生的刑期,連緩刑都不能
靠 這真是鬼島女權極致的表現
魯蛇們....這下連結婚後都要小心
因為女生可以丟下孩子家庭不管,要你自己養
不小心出意外了,還可以要法官把你關到死喔
※ 引述《BLACKLIONS (無限期支持陳致遠)》之銘言:
: 嬰趴胸口窒息死 新手爸未獲妻原諒遭判刑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0924/475548/
: http://0rz.tw/icbQ4
: 嬰兒趴睡有窒息風險,專家建議未滿周歲嬰兒不要趴睡。資料照片
: 台北市一名38歲鄭姓新手爸爸,今年3月11日凌晨餵出生才2個月的女兒喝完奶,把女兒放
: 在他胸口要哄睡,不料自己太累先睡著,導致女嬰口鼻受壓迫而窒息死亡。因鄭妻堅不原
: 諒,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鄭男8個月徒刑須入獄,但高院認定鄭男符合自首條件,今改判6
: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 據悉,鄭男夫妻前年結婚後就不時吵架,鄭妻今年1月生產不久即負氣離家,從事裝潢工
: 作的鄭男白天拜託母親照顧女兒,下班就接手照料。事發後鄭妻以鄭男造成無可彌補的傷
: 痛為由,拒絕原諒鄭男,檢方只能依法起訴。
: 一審雖認定鄭男非故意害死女兒、事後也很哀傷、沮喪,但因鄭妻態度堅決,無法輕判或
: 給緩刑,若依一審判決定讞,鄭男須入獄服刑。
: 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再度詢問鄭妻是否願意諒解鄭男,鄭妻仍堅稱:「除非他死,否則
: 不原諒!」合議庭指鄭男是疏忽非惡意,事發前幾乎都是鄭男在照顧女兒,且事發後鄭男
: 立刻為女兒做CPR急救並送醫,又向警員自首事發過程,至今仍很悲傷,因此減刑2個月,
: 改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 男人真命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