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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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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蔡正元「髒東西」 段宜康判罰5千元
立委蔡正元於今年4月7日太陽花學運期間,參加電視台談話性節目,與Call in的台大學
生吳崢辯論,2天後,立委段宜康在臉書上指蔡是「不要臉的髒東西」,蔡正元不滿名譽
受損,憤而提自訴段宜康公然侮辱,台北地院認定段是對蔡謾罵,今依公然侮辱罪判段罰
金5千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正元今年4月7日參加電視台談話性節目,與台大學生吳崢就太陽花學運議題
辯論,並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段宜康9日在自己的臉書塗鴉牆上貼文指出:「蔡正元
最難看是強詞奪理,強詞奪理還講不過年輕人,星期五重開院會,一頭撞死在主席台前算
了!影片我看了5次,太好笑了,同學打了不要臉的髒東西的臉,記得要洗手啊!」
蔡正元認為段宜康的說法,已造成他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貶損,憤而自訴段宜康公然
侮辱。段則辯稱,內容是針對「蔡正元辯輸吳崢,網友:神打臉」的新聞評論,並非針對
蔡,就算用詞遣字尖酸刻薄,讓受批評者不快或影響名譽,也受言論自由及《憲法》保障
,此事也屬可受公評之事。
法官認為,根據段宜康貼文的內容結構,「不要臉的髒東西」就是指蔡正元,該句話寓含
不知羞恥及不潔之意,有貶損人格、名譽等之意,認定是宣洩情緒、謾罵的言詞,段的行
為毀損蔡的名譽,非言論自由範圍,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段罰金5千元,可上訴。(張欽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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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我還出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