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關於女方實習這件事的疑點

作者: bryantkk (正義必得伸張)   2014-09-25 00:48:26
看在你這麼廢文的分上就回你一篇我朋友的故事~
很久以前有個叫做競炮團,我是說勁舞團的遊戲,
後來我朋友花了幾百點的點數買買點裝養個網婆,
沒記錯的話,那時候妹子16歲而已就給他開封了~
後來我朋友就開始每段時間搭車遠距離去打X的故事!
後來妹子也準備念大學,剛好在我朋友租屋附近的學校,
於是妹子住我朋友房子,每個月還給妹子幾千塊花~
然後連機車都給妹子騎去上學,簡單來說就是包養~
不過朋友家裡還蠻有錢的也不是很在意,
我朋友爸媽很阿莎力的說督給她生,我們幫你養小孩...
最G8的是我朋友每天打電話給我們,叫我們去載他上課!
妹子白吃白喝白住我朋友半年後,有次我朋友下課回租屋,
門一打開,大家都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妹子連小王都帶回我朋友租屋家搖啊搖啊搖~
不過我朋友人很耐斯,就這樣房子又繼續讓妹子住幾個月後才趕她出去!
不過我朋友那段時間幾乎沒回去租屋處住,都四處住別人家,
他說太傷心了,完全不知道回去要怎麼面對...
(那段時間他私下被人笑是綠帽王的最高境界,被劈腿,房子車子都還給人家爽用,
 自己卻流浪在外面..)
後來妹子出去各種劈腿爽搖後,發現原來我朋友真的是大金主~
後來pupu又跑回來黏我朋友,我朋友還一直問我們要不要跟妹子複合...
是我的話打死不可能復合!
不過這後來又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最近看那朋友臉書,那PUPU又開始出現在他生活圈了...
重點是
我朋友也沒有因此砍了那PUPU,
就跟XX界誰不認識鋒哥跟慶哥一樣道理~
我想如果是板上的凶宅,那PUPU早不知道被分屍幾次了吧~
作者: ejtch (ejtch)   2014-09-25 00:53:00
男生劈腿就不能原諒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9-25 00:53:00
一開始的點數就是利益交換的開始,這種差太多了
作者: man790810 (逢甲李鍾碩)   2014-09-25 00:54:00
不如把他FB給我 我幫你朋友報仇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4-09-25 00:55:00
還16歲會被告吧
作者: ccbbaa   2014-09-25 01:00:00
甚麼事情都問你 你朋友跟你在一起算了XD
作者: Giddcns (狠、插、勁!!!)   2014-09-25 01:05:00
尼啾4尼彭友吧
作者: akiyamatt (aki)   2014-09-25 01:11:00
根據刑法227 滿16就不會被告囉
作者: wingandboy (有事嗎?)   2014-09-25 01:14:00
沁哥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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