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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daily
2014年09月25日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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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男大生江子璿(20歲)懷疑已分手的18歲鄭姓女友,與他交往期間「劈腿」,月前
兩人逛完夜市回女生租屋處,她又發現剛用過的保險套,於是醋勁大發勒死前女友。嘉義
地檢署偵結,今天依殺人罪嫌起訴江男,由於他符合自首條例,檢察官因此請求減刑。
命案發生在今年8月10日晚上9點40分左右,起訴指出,江男和鄭女是已分手的情侶,當天
兩人相約去逛夜市,晚上回女生租屋處,女生穿著輕便服裝正在卸妝,江男跟他花了8千
元送給鄭女的貓玩耍,後來江男尿急進去廁所,發現剛使用過的保險套,拿著保險套質問
鄭女。
鄭女坦承有新男友,江男怒火中燒,懷疑兩人還在交往期間鄭女已另結新歡,因而大吵一
架。江男告訴檢察官,他當時情緒失控失手勒死女友,才逃離現場,後來向警方自首。
由於鄭女陳屍床上,穿著清涼的小可愛和內褲,檢警一度懷疑姦殺,但經法醫相驗,並沒
有事證顯示鄭女當天被性侵害,江男也否認當天有和鄭女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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