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張彥文兇殘拒絕協助」法扶:媒體誤報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4-09-26 10:20:53
1.媒體來源
ET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殘忍砍殺女友41刀的台灣大學畢業生張彥文,到案時原先由法扶基金會律師陪同進行偵訊
,不過稍後就解除委任,對此媒體報導律師是因為張嫌過於兇殘因此拒絕提供協助,法扶
基金會23日澄清絕無此事。
根據《蘋果日報》的「台大生家住豪宅 富爸竟請免錢律師」新聞,其中記者寫到「張彥
文的富爸爸申請免錢的法律扶助律師陪同偵訊,不過由於張彥文手段兇殘,法扶律師在辦
案人員訊問後,就直接要求解除委任。」法扶基金會則發表聲明否認此說法。
基金會表示,張嫌被捕時曾派律師提供一次陪同偵訊服務,警方等張嫌傷勢穩定後才開始
作筆錄,當時已經接近半夜,加上檢方尚未確認複訊時間,陪同的律師怕影響影響隔天業
務,才會選擇先解除委任,不過當時也有清楚告知家屬可連繫法扶,另行指派律師完成陪
偵程序。
法扶基金會強調,最初陪同的律師沒有接受任何採訪,也從不曾表示「因兇嫌手段凶殘所
以解除委任」,基金會將維持一貫運作法則,只有符合法扶的無資力標準,才能申請扶助
律師;假如同居共財親屬財力已超過標準,依法則無法提供扶助律師協助;換言之,只要
符合者皆可申請協助,絕不存在「過分兇殘」列為拒絕往來戶的說法。
3.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3/404920.htm
4.備註:
記者請秉持專業與良知。
作者: froginddd (乾橘子)   2014-09-26 10:22:00
這種人還請的到律師喔?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4-09-26 10:22:00
葉少 林克穎 鄭捷都有人幫忙辯護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09-26 10:22:00
可以擔任辯護律師啊 但又沒規定一定要替被告辯護
作者: ak4977011 (毛毛)   2014-09-26 10:23:00
這手段兇殘,就拒絕那殺警那票律師還有臉說是誤會
作者: samuelcdf (溫泉龜)   2014-09-26 10:24:00
南部那個做餿水油的畜牲也是住豪宅啊 住豪宅又怎樣?該死的還是該死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4-09-26 10:24:00
一樓是什麼心態?
作者: hipab (嗨趴)   2014-09-26 10:25:00
人家大師(脫褲舔師)捏~~ 辯護一下錯了嗎
作者: nicoleshen (㊣㊣)   2014-09-26 10:25:00
這是法律規定的人權,不爽請找立委,不要遷怒律師,只會顯出你的無知,特別是某樓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4-09-26 10:26:00
律師也要吃飯阿
作者: mykuririn (kuririn)   2014-09-26 10:27:00
鄭捷就有了
作者: liliyaeva000 (來來鴨)   2014-09-26 10:27:00
他在怎麼垃圾還是人 他也有人權 而仲裁是由法律
作者: nicoleshen (㊣㊣)   2014-09-26 10:27:00
就算加害者本身不想請律師,法院也必須幫他安排免費的法扶律師,否則無法開庭審理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9-26 10:29:00
鄭杰至少還不會脫褲舔濕 金變態
作者: candyman0128 (我是唐小黑)   2014-09-26 10:30:00
偵查期間沒有規定一定要律師阿
作者: asjlk ( )   2014-09-26 10:33:00
法扶這種假掰的單位可以裁撤了
作者: sucktime (刻劃臉譜)   2014-09-26 10:35:00
幹,直接槍斃啦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14-09-26 11:08:00
不要到時候沒錢請律師又沒有法扶.準備被有錢人玩法玩死..
作者: Tyeng7582963 (古典妹)   2014-09-26 11:20:00
拜託 不要被媒體洗腦,法扶幫助很多弱勢人好嗎
作者: hanke (今天別想太多)   2014-09-26 11:42:00
講白一點就是沒錢,有錢就算是xxx都幫你並不是指法扶,是指律師這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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