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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殘忍砍殺女友41刀的台灣大學畢業生張彥文,到案時原先由法扶基金會律師陪同進行偵訊
,不過稍後就解除委任,對此媒體報導律師是因為張嫌過於兇殘因此拒絕提供協助,法扶
基金會23日澄清絕無此事。
根據《蘋果日報》的「台大生家住豪宅 富爸竟請免錢律師」新聞,其中記者寫到「張彥
文的富爸爸申請免錢的法律扶助律師陪同偵訊,不過由於張彥文手段兇殘,法扶律師在辦
案人員訊問後,就直接要求解除委任。」法扶基金會則發表聲明否認此說法。
基金會表示,張嫌被捕時曾派律師提供一次陪同偵訊服務,警方等張嫌傷勢穩定後才開始
作筆錄,當時已經接近半夜,加上檢方尚未確認複訊時間,陪同的律師怕影響影響隔天業
務,才會選擇先解除委任,不過當時也有清楚告知家屬可連繫法扶,另行指派律師完成陪
偵程序。
法扶基金會強調,最初陪同的律師沒有接受任何採訪,也從不曾表示「因兇嫌手段凶殘所
以解除委任」,基金會將維持一貫運作法則,只有符合法扶的無資力標準,才能申請扶助
律師;假如同居共財親屬財力已超過標準,依法則無法提供扶助律師協助;換言之,只要
符合者皆可申請協助,絕不存在「過分兇殘」列為拒絕往來戶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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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3/4049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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