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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長陳菊昨因高雄氣爆案被傳喚出庭,由於傳出有人指「24年前管線是吳敦義核准的
」。副總統吳敦義今出席台灣世界連鎖加盟大展開幕式會後受訪時說,依照高市政府71年
公布的法規,77年8月1日修正高市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辦法,「主管機關是高雄市政府
工務局養護工程處」。他也質疑,氣爆前高市府若能當機立斷找地下管線管理單位,即時
掌握管線資訊,而不是僅打給中油或中石化,卻漏掉要命的榮化,「這個要怪誰呢?」他
認為這是高市府要檢討的地方。
吳敦義說,有關自來水管、瓦斯管、電線、電話線、有線電視、電話線核准埋設,「怎麼
可能到市長、工務局長,就是養護工程處長核定、核發,非常清楚」。吳也強調,分層負
責是什麼意思?就是「誰蓋章誰要負責任」。他也質疑,地下管線管理機關既然是高市政
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管線管理科,但發生氣爆前,民眾陸續打電話向119或1999投訴時,
為什麼沒找科長、處長甚至工務局長呢?(晏明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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