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張彥文怕死朝義憤殺人脫罪 律師:他不是臨時起意
▲ 辯女友劈腿,冷血張彥文想「義憤殺人」脫罪。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狠心把前女友殺死的凶嫌張彥文,面對警方問訊時態度異常冷靜,強調他不想殺人,會買
刀是想要自殘,但懷疑女方劈腿,一氣之下才會動手,律師認為他意圖脫罪想把預謀殺人
導向成義憤殺人,殺人罪最重可被判處死刑,但義憤殺人只要服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兩
者刑度差很大,張嫌才會不斷找理由為自己辯解。
張彥文在雨中當街朝女友林佩真頸部狠狠砍了40多刀,死者的頸動脈都被砍斷,行凶後他
沒逃離現場,跪坐在地上拿菜刀亂揮舞,接著開始自殘,張彥文向警方說,是因為懷疑女
友劈腿才這麼做,為了脫罪,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 義憤殺人最重判七年,張彥文為脫罪扯劈腿。
律師張雯芳(下圖)表示,「(凶嫌認為)因為女朋友這些行為就是會引起公憤,我就是
會對女朋友做出傷害的行為,就是一般人是不會這麼做的,所以他這樣也是卸責。」
張彥文不希望被判死刑,所以把引發殺意的犯罪動機全推給女友,因為殺人罪最重可判死
刑或無期徒刑,但如果臨時起意的義憤殺人罪,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落差很大,但
張彥文似乎忘了他學北捷殺人犯鄭捷到超商買刀的模樣全被拍了下來,可見得根本是早有
預謀,如今想把預謀殺人導向成義憤殺人,專家認為法官不會採信。
張雯芳指出,「如果說,我是當場(看到)女朋友做了一些是會讓一般人看到都會覺得很
生氣到想要殺人的狀況,那才有可能該當那條罪的時候,可是顯然他不是一個臨時起意。
」
雖然張彥文就訊時避重就輕,不停強調是被激怒,太愛女友、懷疑女友才會殺人,但這些
理由通通不足以讓他脫罪,除非他能被鑑定出有精神異常或智力受損,但看看張彥文,一
個台大高材生犯了錯,還能為自己行為辯駁,先耍狠再狡賴,思路如此清晰,即便最終想
靠精神鑑定脫罪,恐怕也不會如願。(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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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ippai 2014-09-26 12:58:00
他只要醫院證明自己是神經病 保證免死
作者:
kgb1019 (小凡)
2014-09-26 12:59:00身為一位汽車維修員 身上隨時帶把扳手也是很正常吧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4-09-26 12:59:00帶刀子, 預謀跑不掉吧
作者:
wind93 (開心最重要~)
2014-09-26 12:59:00畜生
義憤的定義很嚴格,要一般正常理性之人均無法忍受,還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9-26 12:59:00孬
作者:
neos042 (neos)
2014-09-26 12:59:00費死聯盟不知有何看法?
作者:
golttt (John)
2014-09-26 13:00:00爛貨敢做不敢當
要加上「當場」的要件,在實務上,符合義憤殺人的案子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4-09-26 13:00:00而且他不是只砍一刀而已,義憤通常是第一或第二刀失手砍死
作者:
BATTLAX (普利司通)
2014-09-26 13:00:00死孬砲
這說詞 完全是無效辯護 XD 辯有精神問題還比較行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4-09-26 13:00:00殺庸君也能算在義憤殺人嗎?
可是因為律師無法主張「我的當事人有罪」所以只好~~~
作者:
umaga1 (QQ)
2014-09-26 13:01:00臨時還會去買刀? 真的是畜生都不如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9-26 13:01:00他只是想給廢死的一個理由來幫他而已....
作者:
sooppp (真是一次愉快的吃飯)
2014-09-26 13:02:00嗯..那個什麼政嘿來的Yxx不是一直說被害人是撈妹嗎?
作者: ilovecim (煞氣的老屁孩) 2014-09-26 13:02:00
義憤 吃屎啦 這則不是這樣用的
他律師真的有學過刑法嗎??義憤要當場為之...這律師
作者: outofdate (大賢良師) 2014-09-26 13:02:00
你往責任能力那邊打還比較有機會 用義憤...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4-09-26 13:02:00他這個情況要變成義憤殺人很困難喔~不如證明精神有問題
作者: anoreader 2014-09-26 13:03:00
這種條件構成義奮殺人罪遠的勒
作者: a33071201 2014-09-26 13:03:00
義憤? 義在那裏?
作者:
ibanes 2014-09-26 13:04:00從頭到尾都在演,砍自己也砍假的
作者:
ariadne (壞人)
2014-09-26 13:04:00那也要先證明他習慣天天隨身帶刀,不然一義憤剛好有刀?
作者:
purpose (秀才遇到肥宅兵)
2014-09-26 13:05:00垃圾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4-09-26 13:05:00這絕對不會構成義奮殺人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3:06:00啥律師 重讀好ㄇ 構成要件完全不符合
作者: airo0215 (墾丁會曬死人) 2014-09-26 13:06:00
他律師的刑分是誰教的啊
這律師沒什麼錯誤吧,他只是在猜測兇手意圖脫罪的想法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3:08:00標準的因為第三者而慘生的案件 案例一大堆拉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4-09-26 13:08:00氣都出完了 當然會想脫罪 因為他還在想外面O2找新鮮鮑魚吃當下他是不會後悔啦 事後理智回來了當然會說後悔之類的話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3:09:00這種有啥好脫罪的 只能朝精神疾病方面 這律師太不專業了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3:10:00事後會後悔 這更好啊 法官就會說 有教化的可能性 給機會 笨蛋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4-09-26 13:12:00很多案件都是這樣啊...不意外
作者:
tort 2014-09-26 13:20:00乖乖認罪有悔意才會比較輕拉 說義憤殺人你會很慘
張是反抗女性霸權主義的現代賽德克勇士,這樣說的通嗎?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3:23:00他也沒說義憤 只是失控+悔意 正常的律師會這樣 處理八
張還沒請律師巴 只是他大概有事先研究過怎麼講罪刑才能減低
作者:
pinkkky (人妻媽咪-洪小兔)
2014-09-26 13:24:00我只想知道何時定罪??
作者: phoenixhong (鳳凰紅) 2014-09-26 13:25:00
義憤殺人?然後舔被害人下體…你他媽的也太好笑了吧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3:25:00就羈押庭講法 他認罪 也交代 動機 + 悔意 有明確囉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3:26:00完全沒有脫罪的說詞 不知道 記者哪生的話 要媒體公審ㄇ
看刀背自殘就不意外 還一堆仇女宅幫他檢討死者 太滑稽
作者:
pv (jan)
2014-09-26 13:39:00這種案例 女殺男也一堆 就事論事吧 主觀客觀構成要件 分析就好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4-09-26 13:46:00不用找任何理由 說吳了想殺他在台灣也不會被判死刑啊
作者:
fallen01 (優質不OP)
2014-09-26 13:47:00俗辣,垃圾
看得出來阿,他就是把動機都推給【林女是撈妹、劈腿】來合理化自己行為阿仇女宅看到張男的說詞都高潮了「犯了錯,還能為自己行為辯駁,先耍狠再狡賴,思路如此清晰」 其實挺孬的..說穿了還是怕死
作者:
matto (碼頭)
2014-09-26 14:00:00這世界需要奇樂和必殺仕事人
作者: phills13 (phills) 2014-09-26 14:12:00
義憤殺人是要當場激於義憤,殺人時有發生什麼事嗎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9-26 14:24:00減刑還比較有機會,義憤殺人太牽強了
作者:
tokyoto (東京京都)
2014-09-26 14:31:00有經過計畫就不是義憤殺人而是預謀殺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