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無牌車占車格 開賓士不買車位

作者: akira911 (ビギナー Beginner)   2014-09-26 16:52:41
※ 引述《Aqqqa (沒有暱稱)》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960581.shtml
: 無牌車占車格 開賓士不買車位
: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台北報導】
: 2014.09.26 02:51 am
: 台北市停車位難求,有名賓士車主卻利用未掛車牌要公告七天才能拖吊的漏洞,以不掛車
: 牌舊車占車位,讓賓士車晚上有得停,車主還說「勤勞一點可省下買車位一百六十萬元,
: 何樂而不為?」
: 台北市政府為防止此現象,修正自治條例,十月一日起,無牌汽機車只要在北市路邊停車
: ,即報即拖。
: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接獲檢舉,一名住大安區的賓士車主,花十多萬買了輛中古車,拆掉
: 車牌後停在路邊占車位,下班回家時先把無牌車移開隨便停,賓士車就停原本占用的車位
: 。
: 依現行法規,無牌車不管停在合法車位或黃、紅線,必須要由環保局人員張貼公告七天,
: 才能依廢棄物清理法拖走,這七天就成空窗期。這名賓士車主每到晚上就把沒掛牌的舊車
: 隨便亂停,附近居民看不下去,透過里長向警方檢舉。
: 警方找到賓士車主,他還大剌剌地說:「我在家附近買個車位要一百六十萬元,不如買一
: 輛無牌中古車占位。」
: 交通大隊組長謝博文說,這些非報廢無牌車占用道路,多是車主為了規避停車收費而拆掉
: 車牌。還遇過車主不想繳停車費,到大陸出差前,把車牌拔掉。
: 北市環保局統計,無牌汽車的拖吊率僅兩成、機車僅五成,形成環保局人員一直處理、無
: 牌車卻一直跑的現象,讓承辦人員相當頭大。
: 北市交通局科長劉嘉祐說,常有市民不滿無牌車無法即報即拖,市府修正「台北市處理妨
: 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從十月一日起,未掛車牌機車路邊停車,經環保局認定非屬
: 廢棄車輛,就即報即拖。
是記者lag呢? 還是舊文超來當新聞呢?
還是台北市政府(包含各縣市府)的公務員都喜歡踢皮球?
還是業管的公務員都不熟自己業管法規呢?
還在無牌車公告七天才能拖吊呢?
這個漏洞早就補起來了。
也就是不要劃歸環保局與交通局,直接事警察局用道交條例直接處理。
(只是這一條公告七天,環保局才能拖吊(交通局拖吊),只會變成公務員的藉口)
(還有對於堪用or不堪用的區別,也應該要刪除。這種區分也只會造成困擾,變成藉口)
作者: acelf (啊~嘶~ (A~Ce~))   2014-09-26 16:56:00
D槽表示: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4-09-26 17:26:00
公務員就是懶,其中警察還特別笨 http://nopow.blogspot.tw賴到民眾受不了,就說要修法,把問題丟給民代(=還給人民)推這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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