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護家盟訪國民黨團 反對同性婚姻平權

作者: lostflow (回憶總是殘忍不堪)   2014-09-26 17:22:48
※ 引述《XXXXGAY (張孝全是我老公)》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護家盟訪國民黨團 反對同性婚姻平權
: 同志團體下周日將發起「彩虹圍城」包圍立法院活動,反對同性婚姻的
: 「台灣守護家庭聯盟」今天率宗教團體代表拜會國民黨團,希望國民黨團阻擋下
: 「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本會期司法法制委員會選出召委尤美女,
: 日前也表示本會期不排除排案審查,讓護家盟更為緊張。
: 國民黨代執行長費鴻泰表示,這是不成熟、沒共識的法案,會引起社會動盪和不安,
: 不能強迫社會接受;不管未來此案在委員會如何,黨團一定會要求協商。費鴻泰表示,
: 家庭教育、社會已經夠亂了,尊重多元聲音,但「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細胞腐敗、
: 身體也會出問題。
: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也表示,他本來就反對同性婚姻法案,
: 也希望護家盟也能同時拜訪在野黨、教育部、內政部,
: 表達這種議題導致的社會顛覆與教育錯亂,相信政府會有正面的回應,
: 他並建議與同志團體舉行公開辯論,讓社會了解守護家庭的價值。
: 他也嗆柯文哲最近為了選票,在婚姻平權上改變立場,「看不起這種人」。
: 【2014/09/26 聯合報】
: 3.新聞連結: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961474.shtml
: 4.備註:
: 感謝PTT站方願意在進站畫面幫同志族群宣傳這次活動,
: 圖:http://ppt.cc/NJuB
: 10月5日下午一點,立法院見!
回應這幾位立委的邏輯
男女結了N次婚又離了N次婚 合法
男的外面有小三又嫖妓 只要老婆不告也是合法
女的找男人一個換一個 老公不追究也是合法
兩位女的真心相愛想結婚 道德淪喪她X的社會夠亂了
兩位男的真心相愛想結婚 教育失敗他X的社會夠亂了
吳育昇雖然是我的老師
但好丟臉
只准自己偷女人不准人家真心相愛
還敢大肆談論道德倫理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4-09-26 17:23:00
他還是去關心通姦除罪化吧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4-09-26 17:24:00
純噓吳育昇!
作者: contrav (魂斗羅V)   2014-09-26 17:24:00
我到現在還是不懂宣導守護家庭找吳育昇的腦袋在想啥
作者: manabi (瑪娜比)   2014-09-26 17:25:00
找吳育昇談守護家庭XDDDDDDD 要笑死了XDDDDD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09-26 17:26:00
跟找中共談民主化沒兩樣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4-09-26 17:31:00
愛情哪裡有永遠? 同志還不是和世俗婚姻一樣 為爭奪夫家財產婚姻法保障正宮娘娘合法繼承老公的財產
作者: a7569813 (囧)   2014-09-26 17:32:00
養小三的跟人家講道德,真的有病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4-09-26 17:33:00
如果有小孩 老婆可繼承一半和所有小孩平分另一半同志沒小孩 只要活得比另一半久全賺到 說穿了還不是愛錢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2014-09-26 17:37:00
以你的邏輯打人合法只要準備前和解撤告就合法
作者: swow (planet)   2014-09-26 17:37:00
看樣子樓上只想著錢… 壞人不相信好人會做事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2014-09-26 17:38:00
幹自己媽媽合法 只要沒有提出告訴就合法
作者: swow (planet)   2014-09-26 17:38:00
指y,人生裡不是只有錢,建議多找找資料吧
作者: RandyMarsh (屎蛋爸)   2014-09-26 17:42:00
'網路上在這議題已經一堆假資料,像是甚麼無法保障醫療權益之類的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2014-09-26 17:43:00
身教 吳育昇有沒有為他自己的行為道歉他有說他的行為合乎道德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09-26 17:43:00
醫療,財產方面的確不能保障有問題沒 ?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2014-09-26 17:44:00
它有和別人說他老婆不追究 所以合法簡單醫療就擴大簽字資格財產就找律師 一切都解決了同志要徵這個相對容易多了所以因為他通姦過所以他應該主張通姦除罪化強姦合法化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4-09-26 17:59:00
那法律明訂圍法的來比zzzzzzzz要比也是拿50年前女性權益的爭取來比
作者: kayamoli ( )   2014-09-26 18:02:00
不需要拿別的來說 這是基本人權 沒理由不給人家結
作者: Amabikari (Amabikari)   2014-09-26 18:05:00
推樓上
作者: sean0126 (疾風知勁草)   2014-09-26 18:13:00
護家盟沒這種邏輯概念啦,只會為求目的妖魔化同志而已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2014-09-26 18:16:00
要結就去結 法律對於同志結不結婚沒有禁止如果你的基本人權是 我做什麼 不關別人事別人做什麼 不關我事 那就推得出 同志婚人權三人行 人權以及... 是人權
作者: CYL1113   2014-09-26 18:27:00
會外遇的立委有資格反對同志婚姻?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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