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一週就有男友 大學生勒死高職女
自由時報 – 2014年9月26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余雪蘭/嘉義報導〕二十歲大學生江子璿,只因在鄭姓前女友租屋處
發現垃圾桶有用過的保險套,即懷疑鄭女與他交往時就「劈腿」,憤而勒死她,檢方昨依
殺人罪起訴,法官裁定收押。
檢警偵查本案也發現,案發當時,死者與江嫌獨處,只穿著小可愛及短褲,兩人爭吵時,
死者正在卸妝,隱形眼鏡只拿下一個,另一個還留在眼睛裡;顯示被害人雖與凶嫌分手,
卻未劃清界線,也沒警覺心,都是引發致命危機的因素。
江子璿就讀嘉義某技術學院進修部,今年八月十日深夜十一點三十多分向警方自首,供稱
殺死讀高職的鄭女。
檢方調查,鄭女雙親告訴警方,女兒與江嫌三、四月間就分手,惟江嫌供稱兩人分分合合
,最後一次分手是八月四日,之後仍有聯絡,八月十日晚上還約鄭女逛夜市。
江嫌當晚八、九點在鄭女租屋處發現垃圾桶內有用過的保險套,鄭女坦言與現任男友發生
關係,江嫌認為他們才分手一週,鄭女就跟別人上床,懷疑她在交往期間就「劈腿」,憤
而將鄭女強壓在床上,徒手掐勒她的頸部,直到發現她嘴唇發紫、口吐白沫才鬆手,跑回
家後良心不安,向母親告白「殺了人」,由母親陪同向警方自首。
針對被害人家屬質疑江嫌可能強行侵犯被害人,檢方採檢送驗及現場蒐證,均顯示被害人
未遭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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