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ustody (雞鴨)
2014-09-28 02:54:18也是有比較重的啦~~~~
例如酒駕,我國是0.15就開罰~0.25就以公共危險罪移送
這可說是全球最嚴格的標準惹!
只是都嚴成這樣了酒駕還是不斷的發生
希望趕快提案修法降成0.05就開罰~0.1就移送,再創世界紀錄
看到時候在更嚴格的法令下是否能杜絕酒駕 ^.<~*
再來就是通姦罪,很多國家都傻傻除罪化了(像:匪區、德國、日本、英、法),
只是民事賠償的問題,但還我國還是用刑事處罰,使實務常需有明確的"接合"才算數
這不僅讓配偶舉證困難,也讓配偶取得的資料常生無證據能力,
甚至常被反訴妨害秘密的問題,讓一對怨偶得三天兩頭來法院相會
但換個角度想,這樣來法院相會久了,或許能重燃愛苗,繼續牽手共度餘生
對我國目前突破天際線的離婚率而言,或許是解決之良策
※ 引述《yata4547 (yata)》之銘言:
: 最近的殺警案
: 那垃圾打別人成植物人還可以到處趴趴走
: 然後我看開庭一審就輕判
: 二審就可以豬腳麵線了
: 如果被關反正也是關個幾年
: 之後還可以來個減刑 最後假釋
: 根本不用關幾年就放出來又做壞事了
: 我看台灣法律要改嚴格點
: 進去每個禮拜5次鞭刑
: 而且要做滿14/15才能假釋
: 每天飯一碗加一粒酸梅
: 最後吃住要自己負擔 不能由國人買單
: 這樣才能給壞人應有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