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oOm ((′‧ω‧‵)@m)》之銘言:
: 這應該就是某專家或者族群最愛講的破窗效應?
: 抱歉我不是專家 我不知道
: 只明白新聞真的過度炒作了
: 現在全台灣都知道分手後砍女友 可以上電視表達訴求
: 真希望媒體可以自制、約束一下
: 到底這種事情值不值得24H輪播 現在模仿效應已經起來了?
這不是什麼模仿效應 這種事情本來就一天到晚發生 只是大家沒看到而已
平常大家看到情殺 就覺得"喔 這樣喔"
但是這次事件後 大家對情殺這個議題變得敏感 所以又看到類似事件時就會覺得很多
其實就跟平常一樣 人照砍 法官照樣輕判
社會應該作的是 呼籲法界重視這種亂象 用重判來嚇阻
只叫媒體不報 那跟戒嚴又有什麼兩樣
最扯爛的是 一般看到情殺 我們會覺得很可惡 應該要重判
但是台灣法官腦袋異於常人
他們看到情殺 就會先用一時衝動去解釋整起案件
結果情殺的量刑有時還比一般殺人事件要輕
幹你媽的鬼島
: 看看這幾天就幾起啦該報的國際事務都不報
: 看看最近的洗腦標準洗腦
: 共諜案→餿水油→夜店殺警→分手砍人
: 這幾個月竟然就這樣默默過去了...
: 是不是又偷渡了那些法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