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ronCube (又肥又魯的肥魯宅)》之銘言:
: 剛看完鄧的臉書了
: 基本上是去電動場找鄧
: 原因是因為鄧有開某個死去的人的玩笑
: 然後最後在那便談判完後鄧被帶去靈堂道歉、摺蓮花
: 就沒事嚕
: ※ 引述《hunej (cookpro)》之銘言:
: : 借標題問一下
: : 這是在哪裡啊
: : 我怕我台北市網路報案不受理
板上有學法律的嗎?
請問這樣的行為是否合理化?
今天就算FBI對某死者講了什麼不敬的話,也輪不到這些人做什麼吧
更何況這些人強制帶走鄧,這沒違反妨礙他人人身自由嗎?
感覺就很像小屁孩會做的事,自以為義氣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