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不明白警察有警察的苦衷,套了制服就必須服從的職業個性
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道!!
不論台灣、香港都一樣,政府一意孤行顯然的已經無法獲得多數
人民認可時,人民自然需要反抗,以自身的力量對抗無理的要求
警察維持治安也是必然的,但不代表警察就無法有個人的思想
若一個職業沒有了個人的思想,不如叫機器執行就好.還需要每年
招考警特,成立警專、警大嗎?
只要是需要人來服務的職業就必須考慮人性,這點很重要.
但我不會說三次,因為我覺得那樣很ㄍㄟ掰
不是你穿上制服後就得像個木頭人一樣,別人說一就一說二就二
服從只是個前提,當你面對一個命令時,必須考慮到這命令有沒有
正當性、合法性、必要性等等..."許多因素".
有時候就算符合了以上三要素還是不夠的,就像現在的香港
或許你們的立場一致,但礙於服從只能站在拒馬另一端很可憐
需要人民的同情,但我覺得這樣真的很ㄍㄟ掰
用點腦子想一下,人民爭取的是什麼??
爭取的是整個香港或者台灣人遙不可及的東西
當然我不會說,香港人、台灣人包不包括港台警察.但這些爭取來的權益
他們也是照樣享受著.享受著人民爭取的權益,然後拿警棍辣椒水裝甲車
爆他們頭,從這點來看我不認為警察哪裡可憐了.反而是看到那些在被暴頭前
還替警察拍手說聲辛苦了的"家人"感到不捨.
可憐的警察,若你們還有家要養但又矛盾不想離職請自己替自己爭取權益
組個工會很難嗎?若不想組工會又不想發聲只想要從別人那裏獲得好處
也別怪大家會對警察這職業有什麼異樣的看法.要讓人尊重必先自愛.
若有良知,可以自組工會,手抬高一些
若有勇氣,可以把盾牌轉向與人民站在一起
若成了政治打手,那你們還稱警察嗎?乾脆就組個錦衣衛正名不是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