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lemow (鍵盤專家)
2014-09-30 21:09:42目前公關部掌握的事實至少有以下三點:
1.
到目前為止,
我們知道有不願具名的兩家媒體公司、一家行銷公司,
分別向我、另一位站長、另一位站務直接當面舉發PttRadio索取利益的行為。
由於口頭舉發的人員分別陳述的事實與作法皆不盡相同,
是否為公關資源交換的處理說明也分別不一致。
幾家公司都有主動表示這些資源交換並非他們和PttRadio接洽的本意,
但如需可以順利換取上節目,
則皆須以等價商品、勞務或其他資源交換的對價方式銷帳處置。
作者:
s0805744 (Polatouche)
2014-09-30 21:11:00站方到底要不要出來承認錯誤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4-09-30 21:11:00有拿公關品就有簽收阿 簽收單據拿出來不就好了況且站方怎麼那麼好找阿 可以當面找到三個人投訴
作者:
ko74652 (Reese lin)
2014-09-30 21:12:00我覺得pttradio的人可以找站長群出來面對面說
作者:
s0805744 (Polatouche)
2014-09-30 21:12:00超剛好的 投訴人都在現實認識站方
作者:
On1y (Hegemony)
2014-09-30 21:13:00沒有一種制衡機制,真的很沒保障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9-30 21:13:00狗黨也很會玩不具明這種東西阿 狗黨抹黑手法入侵PTT
作者:
sugizo0 (臺灣魯蛇)
2014-09-30 21:14:00會不會是某行銷公司設...挖洞給...錯誤時間點讓金寶又...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09-30 21:14:00檢舉公司是那一家?這個也不能說?
20幾年前的屏東王 殺了弄殘檢察官 到現在一樣沒進步
作者:
Kamiya (暫停 ninimiga 發言7天)
2014-09-30 21:14:00他們發現打這種戰法可以拖住柯文哲 所以就套用來PTT了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9-30 21:15:00隨便找個不具名的檢舉你 然後你要證明自己清白 ㄏㄏ
作者: pba (葉子) 2014-09-30 21:15:00
證據不充分就急著拔掉接管,沒內情?
作者:
nanie (早安)
2014-09-30 21:15:00國民黨的狗戰 就某些站長為錢弄垃圾招了
作者:
knacker (風花雪月ä¸å¾©åœ¨)
2014-09-30 21:15:00莫非是網軍行銷公司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09-30 21:16:00柯P跟馮光遠跟本沒多的錢來買廣告,鄉民覺的呢?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4-09-30 21:16:00說起來才發現 PTT的架構本身也是一個獨裁機制
kinple偷喝email的奶茶難道不構成不當自肥嗎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4-09-30 21:17:00說真的我還真的不知道任何一個站長的真實身分
作者: bcw1218 (練了很久還是新手) 2014-09-30 21:17:00
檢舉對方要拿出證據,證據呢?
作者:
knacker (風花雪月ä¸å¾©åœ¨)
2014-09-30 21:17:00不具名還可以找到站長當面投訴?
作者: arrwin (幹麻那麼認真啊?需要嗎?) 2014-09-30 21:18:00
沒證據也可以搞死阿扁!!!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4-09-30 21:18:00站方:"沒有證據 所以我們先關起門來自己玩 弄錯會說抱歉"
吹狗雷:我要提供什麼證據? 當然是你們要自證清白阿
作者:
wl760713 (willy)
2014-09-30 21:19:00狗黨得手法就是有罪推定阿 你無法證明自己清白就是有罪
作者:
kgb1019 (小凡)
2014-09-30 21:19:00網軍不用洗文章了 直接不具名檢舉 檢舉先判有罪是吧
突然想到天龍八部 喬峰被千夫所指 說他殺了馬大元甚至因此被廢去幫主 結果事實的真相咧....呵
作者: jessicakard (煮熟的鴨子) 2014-09-30 21:20:00
\不具名/\證據呢/\不具名/\證據呢/\不具名/\證據呢/
有不具名人員向本人投訴某位站長昨天收5毛後被9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