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之全員逃走中
粘仲仁 中國國民黨
前彰化縣副議長。
1997年,粘仲任在台灣“治平專案”的掃黑行動中被捕,保外就醫後潛逃。
2001年在中國為躲避公安追捕,發生車禍死亡。
朱婉清 中國國民黨
前中國廣播公司董事長。
侵吞中國廣播公司公款新台幣160萬元,用於繳交中國國民黨黨費與整修私宅等,
2000年起訴後交保,攜子連夜潛逃美國。
2001年,台北地方法院對朱婉清發布通緝。
追訴權時效已在2013年5月4日完成,故依《刑事訴訟法》判決免訴。
伍澤元 中國國民黨
曾任台灣省政府副秘書長、台灣省政府住都局局長、屏東縣縣長、立法委員。
2001年涉「四汴頭弊案」與「八里污水廠弊案」棄保潛逃。
2003年被行政院列為十大通緝要犯,2008年9月22日,病死於中國。
陳由豪 中國國民黨
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常委。
東帝士掏空案、東華開發掏空案、觀塘工業園區投資弊案、東興大樓等弊案,留下了高達
六百億新台幣債務給銀行,2001年潛逃中國。
陳由豪的追訴時期,在2016年5月後失效,不必再負刑責。
曾正仁 中國國民黨
前立法院長劉松藩的拜把兄弟。
2002年,台中商銀違法超貸案宣判,曾正仁判刑11年。同年,曾正仁棄保潛逃。
2014年1月24日,廣三案全部定讞,執行刑為20年,通緝及追訴時間至2046年。最高法院
指出,曾炒作順大裕股票,最高法院認定他違反證交法和洗錢犯行,判處有期徒刑7年確
定。另涉台中商銀超貸案75億元,93年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共判刑11年確定
;至於曾的違約交割順大裕股票84億元部分,96年再被判8年、併科罰金3億元定讞,因曾
犯行在刑法修正前,依舊法最高執行刑為20年。
朱安雄 中國國民黨
曾任高雄市議員、監察委員。
2003年涉高雄市第六屆議長選舉賄選案,經最高法院判刑一年十個月三審定讞後逃亡。
朱安雄因賄選及峰安公司掏空案,2003年被列名十大通緝要犯之首。
劉松藩 原中國國民黨、後親民黨
前立法院長。
2004年9月7日被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背信罪成立,時劉松藩在美國執行立法委員考
察,他同日宣佈退出親民黨及辭出親民黨不分區立法委員職務,接著下落不明至今。
王玉雲 中國國民黨
高雄市首任直轄市長,號稱國民黨南霸天。
2000年中興銀弊案爆發,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掏空該行一百多億元。
2007年王玉雲被依背信罪,判刑7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之後潛逃中國,2009年病死。
王又曾 中國國民黨
前國民黨中常委。
涉力霸掏空案及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經濟犯罪。
2007年潛逃美國,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多次被媒體目擊外出享美食、逛超市、做足浴按
摩、到夜總會與小姐跳舞。
白鴻森 中國國民黨
前彰化縣議長。
2009年涉貪污案經三審定讞。應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褫奪公權二年。
白鴻森原於2009年8月入監服刑,隨即因病入台中榮民總醫院戒護就醫。原訂12月22日須
再度入監服刑,但於12月13日自戒護中逃亡。近3個月後,於2010年3月4日在廈門的酒店
點小姐按摩時遭大陸公安逮捕。
羅福助 中國國民黨
曾任立法委員。
名下的公司涉嫌炒股、買人頭、洗錢超貸所衍生的背信和詐欺罪等,被檢方依11項罪名求
刑30年。2012年因炒股、偽造文書判刑4年定讞,發監執行時發現早已潛逃。
北檢於2012年4月25日對羅福助發布通緝令,時效至2030年12月底。
黃郁文 中國國民黨
前台南市議長。
2014年3月最高法院依圖利罪判黃郁文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後逃亡。
余政達 前中國國民黨(後轉綠營)
前嘉義縣議長。
2007年嘉義縣承辦台灣燈會期間,向廠商敲詐勒索100萬元,最高法院於2014年5月22日依
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處10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在全案定讞之後,余
的行蹤就成謎。
何智輝 中國國民黨
曾任苗栗縣縣長、立法委員、苗栗縣議會副議長、苗栗縣議員。
因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弊案,一審獲判19年有期徒刑,二審改判14年有期徒刑,在更一
審爆發行賄二審4名法官千萬以獲判無罪醜聞,並於檢調調查前潛逃中國。
王素筠 中國國民黨
前立法委員。
因與其夫何智輝共同涉嫌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弊案貪汙而遭通緝,長期滯留中國。
2012年8月7日,台北地院日前以王素筠逃亡超過十二年六月的追訴權時效,判她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