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oveDanny (Love Forever!)》之銘言:
: 拿公務垃圾袋回家包棉被,男子被起訴
: 【聯合報╱記者劉時均╱即時報導】
: 2014.10.01 03:36 pm
: 在台北市政府工務局擔任工程車駕駛的左姓男子,業管單位內有公務用的垃圾袋,去年間
: 拿走單價不到6元的數十個特大型垃圾袋,回家包棉被、電視等作為防颱之用。內部人發
: 現垃圾袋短少,向政風單位檢舉,左出面自首。
: 左承認拿走垃圾袋,不過只拿了幾個使用,其他用不到的都已歸還;台北地檢署依業務侵
: 占罪嫌起訴他,考量他自首,向法院請求減輕其刑。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971761.shtml
依據馬英九特別費的大水庫理論, 只要再買垃圾袋放回原處就好了啊.
為什麼這樣要算業務侵占?
有懂法律的鄉民知道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