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今天這些登場的鄉民真他媽佛心來著的。
1.「y代表」宣稱自己沒有權限,不代表任何部門,只是來「私下瞭解」。
2.「y代表」代表不透露決策成員,不透露決策方式,不讓金寶接觸決策小組直接申冤。
3.「y代表」對於「沒有證據可公開」或者「證據不可公開」不置可否,裝死。
4.「y代表」堅持不交還FB粉絲頁權限,任憑那張抹黑公告在FB上張貼,要金寶認命。
種種跡像都無法說服人這是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決策..........
我只想問金寶與今天參與會談的眾人,
這種侵占他人財產的行為,為何不報警處理?
一群濫好人~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 引述《kugga (ン・ダグバ・ゼバ)》之銘言:
: : yunjin整場跳針重點就是:
: : 我有一個請求,你今天晚上跟我談時,要讓我全部帶回去,
: : 若不讓我帶回去,我要跟你拚命
: 不
: 他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問題
: "你是不是認為pttradio是你的"
: 我昨天就在sysop版說過了
: 整件事情根本就不是啥金寶有沒有收錢的問題
: 而是有人想找理由收回pttradio自己做
: 所以找了個藉口這樣搞
: 但是該捍衛的
: 還是要捍衛
: 說金寶跟廠商拿錢這點根本就是誹謗
: FB的粉絲團是金寶創的所有權就該歸金寶
: 如果ptt要拿掉冠名權 沒有資格把整個帳號奪走
: 看要用妨礙電子使用還是啥罪
: 直接去提告就可以
: 什麼叫公審??讓法院去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