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竹市31歲翁姓男子去年10月間和太太吵架心情不好喝酒消愁,經過羅姓男子的魚缸時,伸
手到魚缸內洗手,因為裡頭的金魚驚動嚇到他,他氣得把9條價值共450元的金魚都捏死,
羅男隔天見魚全死光調閱監視器報警處理,揪出翁男是「金魚殺手」。
事後翁男後悔道歉,羅男也願原諒。新竹地院審酌被告因個人情緒不佳,竟徒手捏斃9條
魚,實屬不該,念及已知悔悟坦承犯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翁男有期徒刑2個月
,若易科罰金高達6萬元,捏死金魚的代價不小。
3.新聞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001004685-260402
4.備註: 這樣以後魚販要怎麼賣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