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ug001 (好想反串啊啊啊)》之銘言:
: ※ 引述《kimjay (kim)》之銘言:
: : 今天下班和朋友看完金寶的實況轉播(前面連不進沒看到)
: : 原本想說是不是會拿出什麼決定性的證據,結果是從頭跳針到尾
: : 老實說,當從實況下的推文得知那位身材魁悟的是yunjin的當下
: : 根本完全很難相信,那會是公關部站長?
: : 不知道現場有沒有人能證實他真的是「PTT實業坊公關部」的站長?
: 當時我也在現場。其實他身為一個公關和擋箭牌做的非常棒。
: 1. 不斷挖洞。
: 2. 不斷跳針。
: 3. 完全不正面回應。
: 4. 他完全知道沒有法條能耐他何。
: 5. 很成功的裝傻裝弱不跟人吵,怎麼挑釁他都無視。
: 現場 email、slow 都在,他表現的還是相當平穩,完全就照他想說的說而已。
*[1;31m噓 *[33mappoo*[m*[33m: 你真的錯很大
*[1;31m→ *[33mappoo*[m*[33m: 照你這麼說,今天他不講話也是完美的守備
*[1;31m→ *[33mappoo*[m*[33m: 因為反正鄉民也拿他沒皮條
*[1;31m→ *[33mappoo*[m*[33m: 但你別忘了他是PTT的公關
*[1;31m→ *[33mappoo*[m*[33m: 他今天的出面只是給高層找麻煩
*[1;31m→ *[33mappoo*[m*[33m: 你回去翻一開始高層的說法
*[1;31m→ *[33mappoo*[m*[33m: jzs可是說 故"公關部決定"先暫時終止與該電台的合作
*[1;31m→ *[33mappoo*[m*[33m: 現在allyours 說自己只是因為被扯進去
*[1;31m→ *[33mappoo*[m*[33m: okcool裝死忠
*[1;31m→ *[33mappoo*[m*[33m: 你yunjin現在又爆說 當初關不是他一個人的決定
*[1;31m→ *[33mappoo*[m*[33m: 是有人要他去關的
*[1;31m→ *[33mappoo*[m*[33m: 現在整團高層都陪葬了
今天 yunjin 一直反覆跳針幾件事,其中一件就是:PTT 是誰的?
這裡面代表的意思是,只要我們沒辦法把 PTT 的性質經法治判定為「公有」,
並且定下規範,那麼這些所謂站長、總監,其實根本不用理會鄉民,
也根本不用受到任何規範,除非有人提告,或是向台大抗議。
所以你說陪葬,我到是想請教陪了什麼,陪了又如何,
大不了鄉民爆動,天天八卦版紫爆,那能撐多久,一週?
還是鄉民全部失望,真的拒上八卦,那 KMT 最爽,他們目的就達到了。
*[1;37m推 *[33mto1322*[m*[33m: 告下去 真的本尊就會出庭了
*[1;37m推 *[33mbillybbb*[m*[33m: 直接給檢察官法官判斷有沒有違法算了
引用兩位的話我來請教一下。
真的告下去要花多少時間,你們有想過嗎?
這整件事就是他們已經算計好了,提告真的是爽到他們,
整個法律流程跑完要至少半年,到時候所有事情船過水無痕,連鄉民的熱情都沒了。
我現在寫出來也不用擔心他們看到,因為他們早已知道。
這整件事情的根源其實是:PTT 管理高層的任用、權限、對外合作等,看起來
是有自己自治做的很棒,有各種部門、站長、總監,實質上是完全不受規範。
以 yunjin 的說法:誰擁有 PTT ?
請問鄉民誰能回答這問題,且能夠論述到在法理上 PTT 應屬於該受鄉民或全民或
那些法律規範的?
就算找黃國昌來也不是一兩天能搞定的。
現在的狀況就是高層就是拖下去就好,一直拖,這次鄉民們能去那邊抗議,傅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