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zh-tw.facebook.com/public/黃智賢
高鐵案,是我認為最不公不義的案子之一,和ETC一樣。
也是高人護航財團的力作之一,跟ETC一樣。
用人民的財產做無本的生意。
高鐵現在明目張膽的要延長特許年限40年,藍綠也大概都疏通了,只餘少數人在抵擋財
團。
可以這樣嗎?高鐵如果可以,以後大家都可以。
ETC也可以延長100年。
大家世代都去做財團家奴算了。政府可以割讓給財團。
高鐵威脅要破產,破產就接管啊。可是在立法院就有門神出來擋接管條例。
我不知道,還有誰在乎。
一個BOT,已經賺飽了,吃乾抹淨國家還不夠,合約說營運38年就要交還給人民,現在居
然可以硬要修改合約多賺40年才還給人民。
然後沒有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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