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PttRadio事件調查

作者: zuan (Hello)   2014-10-03 09:28:13
※ 引述《chirex (魯蛇叔)》之銘言:
: 不是只有截圖的當事人才能提供給記者好嗎?
: 截圖的人,估且不論是誰(反正一定是管理員)。
: 他傳圖給任何第三者,這第三者都可以再散佈出去給別人,
: 所以也沒有證據顯示是站方或是y直接傳給蘋果。
: 有可能是管理者截完圖後,傳給站方當證據,但也有可能給其它人看,
: 在消息傳遞的過程中,有人再傳出去給記者。
: 要知道是誰洩露給記者的,
: 除非記者會爆出他的情報來源<==可能嗎?
: 舉個例子,就是菇菇的粉紅圖、C哥的豐功偉業....這些,
: 也是經由第三者散佈出去的,而非第一手訊息。
: 所以根據4X跟截圖交叉比對下,能得到的線索只有:
: 一.截圖確定是由管理者所截
: 二.目前粉絲頁只有單一管理者
: 三.是事後截圖(而且是這一、兩天的事)
: 四.截圖非偽造,內容為事實。
: 五.記者的發文速度比站方處理速度還要快。
: 但還是不能經此得知:
: 是誰傳給記者的,至少目前沒有人承認。
: 也無法知道誰是目前的唯一管理者,同樣也沒人承認。
: 以無罪推定原則,不能因此就先把這些人入罪,
: 否則就跟之前的那些事件一樣,變成未審先判了。
誰傳給記者是其次;
線索還有透漏另一個可能:
一開始金寶說他沒收錢,要站方說他到底收多少錢(他自己都不知道)
現在有對話證據,加上4X的實驗推測;
這件事收錢為真,但金寶本人似乎沒有直接經手,而是透過第三人或第N人談交易,
我們姑且將之稱為白手套的第N人,這個白手套也是當初舉發金寶的人;
換句話說,做出交易 跟 捅出情報的 跟 爭奪pttradio所有權 的人,
都是這幾個人(可能加上還沒有曝光在檯面的).
也就是同一個互相認識彼此也參與事件的一個集團.
那看起來不就是沒有分配公平導致內鬨;還是說為了爭奪9萬粉絲團主權的政治鬥爭;
或者全都是在演一齣沒人看得懂的大戲?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0000-00-00 00:00:00
金寶是說他沒用電台收錢..結果站方說他用粉絲團營利..如果一開始站方說他用電台跟粉絲團來收錢那還有的講
作者: douglasjs (帥到吐)   0000-00-00 00:00:00
就重啟調查來個特偵組吧~不過都是近親應該都是查無實證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0000-00-00 00:00:00
兩方面認為粉絲團是他的 結果從電台跳到粉絲團去...
作者: callmeanswer (80摳)   0000-00-00 00:00:00
最後變成分錢不均
作者: Royalweger (絕代之狂)   0000-00-00 00:00:00
可是那些人的說法是粉絲團也是電台的一部份?
作者: chirex (鐵石哥_不含銅鋰鋅)   0000-00-00 00:00:00
粉絲團9萬其實也不大,應該是了爭PTT的名義權吧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0000-00-00 00:00:00
站方一開始也是舉證說他有用電台收錢 結果電台到底有沒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0000-00-00 00:00:00
粉絲團一開始是金寶經營的,最多拿掉 ptt 三個字冠名合作結束,連店都拿走?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0000-00-00 00:00:00
有收錢 也沒人關心了 反正主戰場已經跳到粉絲團了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0000-00-00 00:00:00
站方沒辦法拿出證據,那就不用管電台的部份,無罪推定站方一開始用電台指控,然後後面卻說是粉絲團有收錢
作者: jack ( )   0000-00-00 00:00:00
近親查不出來是吧兀止 wego 狗雷 這些"正義"人士會很樂意敦促教育部查清楚的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0000-00-00 00:00:00
現在就是粉絲團的所有權在誰身上 我是傾向金寶這邊啦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0000-00-00 00:00:00
但是粉絲團的事情經過4x貓實驗,廠商洽詢的人不是金寶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0000-00-00 00:00:00
如果按照站方無上限的擴權解釋 搞不好連電台的設備也是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0000-00-00 00:00:00
而金寶在粉絲團被關以後,管理員就是 allyours 與站方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0000-00-00 00:00:00
都變成ptt站方的XDD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0000-00-00 00:00:00
的人,所以站方的人談錢,這不是同意粉絲團是可以收錢的嗎?之前收錢收的很爽,然後再指控金寶主動索取報酬這樣不是很好笑嗎?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0000-00-00 00:00:00
NONONO 這間泰國石油沒PTT授權 PTT管不到他的 (?) XDD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0000-00-00 00:00:00
不對吧,有營利行為的是關站的人自己調查自己?別忘了版上的實驗,目前截圖者是管理員但是不是金寶(不然會秀金寶的名字)關站絕對不是程序必然,你在講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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