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弟最近在找新工作 想說找個比較人性化的公司好了
結果要找週休二日工作還真是少
104有直接寫上週休二日的公司比例大概只有1/3不到
其中有很多進去面試還發現週休二日有分部門和職缺的
還有什麼隔隔週休、一個月要上一天星期六、不定時休、週休但國定假日不休
一堆有的沒有的規定
面試到現在只有兩間是完全依照公務員標準休假(面試超過20間)
其中一間還很囂張地說我們完全依照勞基法放假
"這是公司最大的福利 別家公司應該很少會這樣啦"
我心想 什麼時候符合法律也可以拿來當作福利了???
難道我面試的時候 公司問我有什麼能力
我要回答"我都沒有殺過人喔" 這樣也可能當成優點嗎?
話說政府還一直說要要漲最低薪資、要減少勞工工時
我倒是覺得 先把現有法律徹底貫徹再說吧
一堆地方還是時薪開80的都有 這都不管?
有沒有要遵守勞基法很困難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