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的人事物我們放一邊先不討論 以免淪為政問
我要說的是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現象
身邊很多朋友 父母皆是小康以上的富裕家庭
這些人很幸運
大學時 學費不用擔心 生活費多出一般平民一倍之多
大學生活過得多采多姿 戀愛經驗豐富 活躍於社團活動
雖然成績鳥鳥的
退伍後約25歲就看到他已經有車車可以開了(想也知道不可能是自己賺的)
30歲前就會看到這些人一個個買房娶妻生子
依靠父母輩人脈或資源 事業越做越好 再差的也可以很簡單的找到好工作
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一般窮人就很慘了
有些高中就在辦學貸 退伍後揹了50萬 優秀的可能可以找到28K的
魯的可能就22K以下
以這種薪水 30歲前可能都在還學貸
人窮志短 很多想考公務員 卻窄門難進 浪費青春
車房連想都不敢想 窮忙一族
學生時期戀愛經驗趨近於0
對於娶老婆這件事 最後只好隨緣
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但是你說後者這些人付出的努力會少於前者嘛?
實情往往相反
這年代已經是人人拚爹的時代了 起跑點就注定了輸贏
這好像世界各國都在發生同樣的事
中產階級大幅度縮水 社會兩極化
古代也發生過 南北朝時期 門閥世襲 上品無寒門 下品無世族
自金融風暴與中印等開發中國家崛起後
造成貧富差距與就業機會問題日益嚴重
全球的資本主義民主政治體制運作嚴重失靈
我是建議把繼承制度修法廢除(激進版)
每個人死後 財產皆應歸還社會 政府可以成立一機構專責處理該財產
例如用在社會福利、產業升級、公共設施、等等
由立法院或司法院召各界代表人士成立專門機構監督
父母財產贈與超過日常生活給予 就列入刑罰 經由第三人轉贈規避刑責 加重其刑
如此才能讓每個人平等的站在起跑點上
進而落實真正實質意義上的公平正義
這不是共產主義 每個人仍然可以合法累積自己的財產 過自己想過的生活
當然這基本上不可能由豬公修法來達到
在此希望有人能夠出來領導 共組一個團體
大家想想辦法如何去實現這樣的公平社會
我不能再說下去了 再說下去可能就構成內亂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