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ampp (xampp)》之銘言:
: 鄉民都誤會了 其實法官要判的時候也很傷腦筋
: 「殺死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
: 如果被法官判死刑
: 代表他說錯了 他真的沒有辯識能力 就不能判他死刑
: 所以法官不判他死刑也是經過掙扎之後 不得不做的判決
: 別再誤會法官了
就無限迴圈的邏輯~~很古老的悖論
背景邏輯是:沒有辨識能力 ──→ 不用判死刑
殺一兩個也不會判死 ─┬─→ (1) 判死 ──→ 缺乏辨識能力 ─→ 不判死 ─→ (2)
│
└─→ (2) 不判死 ─→ 具有辨識能力 ─→ 判死 ─→ (1)
話說我發覺這種人過得太無聊人生也沒方向,想要入監,何不成全他們?
以後去監獄只要登記就可以進去吃牢飯,這樣免得有些人無聊到要犯罪才進去
又要審理半天,浪費司法資源。
不過這樣監獄不知道夠不夠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