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MG149 台大醫:互助會未報備

作者: allbs (喵嗚)   2014-10-06 21:38:28
: 柯文哲是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
: 所以他有擔任行政職
: 所以是公務員這無庸置疑
: 公務員服務法
: 第 14-2 條
: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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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 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問題是兼任還是受報酬
如果是柯文哲臺大醫生兼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違法...怎麼說怎樣怪
如果是柯文哲從mg149帳號中領薪水的話
請原諒我用最惡毒的評語...這跟本就是馬英九阿
: 第 14-3 條
: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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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 既然沒報備就是違法
: 希望大家別再護航了
柯文哲兼那個機關法人的職務??自封的軍機大臣嗎??
如果非財團法人事業團體都硬要算的話
那馬英九兼任自己家的戶長,沒有經過總統府同意,違法下臺...
不是說我愛護航
兼任那一個機關法人事業團體的職務??能交代一下嗎??
還是要學某個英雄一樣,還要我自己找柯文哲兼那個機關法人的職務??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0000-00-00 00:00:00
領薪水早掰了 會不會扯太遠
作者: soria (soria)   0000-00-00 00:00:00
公務員不能兼差不是常識嗎...
作者: nepenthes7   0000-00-00 00:00:00
錯了 是國民黨以外的公務員不能兼差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0000-00-00 00:00:00
如果私人互助會 算兼的話..
作者: soria (soria)   0000-00-00 00:00:00
要變成一個非營利團體也是要登記的好嗎
作者: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0000-00-00 00:00:00
那以後要多條不能團購了
作者: icem (越夜...)   0000-00-00 00:00:00
原來互助會會頭也算兼差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0000-00-00 00:00:00
公務員其實可兼差 如演講 授課 研究 等收入都是允許的柯p去演講 授課 是合法的
作者: soria (soria)   0000-00-00 00:00:00
喔,但前提是這要報備
作者: Hirano (平野)   0000-00-00 00:00:00
喔,原來互助會是財團法人還是社團法人?所以要不要拿個柯文哲沒報備的證據? 還是又要叫人家自己拿證據自清?
作者: soria (soria)   0000-00-00 00:00:00
所以打這件事根本莫名其妙啊,這根本不是一個團體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0000-00-00 00:00:00
跟會原來是兼差,哪個天才想的
作者: Goodspeed (實實宅宅的每一天)   0000-00-00 00:00:00
馬英九無罪 同理柯文哲無罪 ㄎㄎ
作者: wu7477   0000-00-00 00:00:00
真相大白原來是互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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