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spen (國境之南奇幻旅程)
2014-10-06 22:48:05PO裸照逼小三跳樓 幫助自殺竟無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124265 自由時報
2014-10-06 18:47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47歲的室內設計師鄭玉奇已有家室,但仍與30歲的郎姓女子展
開婚外情,前年郎女提出分手,引發鄭男不滿,竟創立臉書帳號「曾恨」,將郎女的裸照
及沐浴照上傳,逼得郎女哀求撤除,鄭男竟回應「一起死!我無怨無悔!」當天郎女真的
跳樓自殺,送醫不治,士林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鄭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方起訴時包含幫助自殺罪嫌,但鄭男於法院開庭時強調「交往時,她就常說要去死,沒
想到真的會自殺」,法官認為男女朋友交往時難免意氣用事,說出情緒性話語,且鄭男還
曾委託同事關心郎女,直到警詢時,才得知郎女跳樓身亡,顯見鄭男無幫助自殺犯意,此
部分判無罪。
當時鄭男創立臉書帳號,並上傳私密照後,還將郎女的公司主管、同事、新男友等10多人
加為好友,郎女發現後大為震驚,趕緊以姪女的帳號哀求「求求你放過我」「馬上死給你
看」希望鄭男撤除照片,但鄭男僅回應「一起死!我無怨無悔!」「因為我只為妳活!我
活不久了!」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
過難關。防治求助管道
備註: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0000-00-00 00:00:00法院判決無誤,道德犯罪沒有違法
作者:
jesil (._.)
0000-00-00 00:00:00無罪很合理
作者:
GSHARP (Mr.Q)
0000-00-00 00:00:00姓郎 感覺很好找
作者:
iamchyun (是否執行BB2039.exe)
0000-00-00 00:00:00傻B 這種外遇問題 當然要找外遇專家吳育昇來選民服務
作者:
MarkFung (罪と罰の終焉)
0000-00-00 00:00:00台灣男這樣很正常啊
作者:
BF109Pilot (å¾·è»çŽ‹ç‰Œé£›è¡Œå“¡)
0000-00-00 00:00:00垃
作者: shippai 0000-00-00 00:00:00
照片勒?
作者:
lio226 (尼奏開!)
0000-00-00 00:00:00不知道為什麼 有點爽
作者: MacOSX10 0000-00-00 00:00:00
pupu臉皮薄算反差萌嗎
作者:
Sanco (人老了一切都不同了)
0000-00-00 00:00:00應該先殺了那男的才自殺
作者: r79207920 (Robin) 0000-00-00 00:00:00
這男的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作者:
blue999 (FLY)
0000-00-00 00:00:00完全不合理阿...犯意要看當時的行為 怎麼會去看以前呢?
作者: chyu945 (我和我的電影) 0000-00-00 00:00:00
為什麼可以一邊po私密照這麼傷害人尊嚴的事情 一邊說愛完全可以感覺到女子跳樓前的悲憤與無助
作者:
h90257 (替天行道)
0000-00-00 00:00:00雖然可惡 但又能奈他何
作者: blueweave (格蘭森) 0000-00-00 00:00:00
新聞這麼多男生分手散佈裸照的新聞 怎麼還有人願意被拍
作者:
otto23 0000-00-00 00:00:00這男比較垃圾 就是要逼死人家
作者:
iiscon (となりのぶたく)
0000-00-00 00:00:00說要一起死的最後都活下來, 垃圾...
作者:
ev331 0000-00-00 00:00:00可能沒想到這麼沒品吧... 不過話說之前不是在才在女模拍裸
作者: jeanniewoo 0000-00-00 00:00:00
為什麼這個男的沒死?
作者:
ev331 0000-00-00 00:00:00照很自甘下賤 中間發生了什麼事 怎麼風向好像有在轉 性開放的風潮嗎
作者:
vvvi (don't you see?)
0000-00-00 00:00:00男的超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