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1006 (M1006)》之銘言:
: 我最近看到一個招牌 上面寫他是法學碩士
: 覺得滿奇怪的 他明明沒法律背景 怎麼洗的
: 一查發現原來是淡大陸研所在職專班
: 有沒有中國大陸研究所可以被叫做法學碩士的八卦?
: 研究中國大陸 聽起來像是社會科學才對吧
其實整個區域研究領域碩士幾乎都是頒發 Master of Arts
(但我的畢業證書卻是 Master of Social Science = 社會科學碩士
真是奇怪@@)
國關、戰略及政治領域等也都有頒發 Master of Arts
一般來說
L.L.M Master of Laws = 法律學碩士
M.A. Master of Arts = 法學碩士(社科領域)
= 文學碩士(人文領域)
依據論文的性質或是同研究所組別不同也會有差異。
但是很多時候只是中文有差,但其實都還是 Master of Arts
Arts 不應該直接理解為藝術,而是依據語言或哲學史的概念去理解。
另外,有些社會科學領域學位是頒發:
M.S.S. Master of Social Science = 社會科學碩士
即便是同樣名稱的系所,頒發的學位也可能有差,招生簡章看詳細點。
![]()
http://dgaa.web.nthu.edu.tw/ezfiles/74/1074/img/360/rule4-3.pdf
OS: 身為教務人員,教育部可以不要把學位授予搞的這麼亂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