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正元說,國稅局指他在95到98三年間,有股票、股利,但自己不曉得沒領,因此被要求補
: 繳,「該補繳就補繳,柯文哲怎當作政治追殺,沒有sense,這怎麼當台北市長?」
鍵盤會計師分析
文中說到補稅50幾萬
95-98年所得稅率40%來算 漏掉的所得至少$500,000/0.4=$1,250,000
96年股票申報金額為$53,781,470
97 $10,732,810
98 $10,870,310
三年間平均持有股票約$75,384,590/3 = $25,128,197
三年間平均股利所得至少$1,250,000/3= $416,666
殖利率約估為 1.65% (蔡委員你要不要放定存比較划算)
如果再扣掉股東可扣抵稅額 要補的稅又更少
但是!!
依照綜所稅條例
納稅義務人已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有短漏報各類所得。
一、處罰依據:
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規定:「納稅義務人已依本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對依本法規定
應申報課稅之所得額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者,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實例上應該都是連補帶罰一倍
所以鍵盤會計師合理懷疑
國稅局只有叫他補稅
沒有連補帶罰1倍
沒罰也是有可能啦 如果國稅局關係很好的話? 局長又很熟的話?
因為如果這數字是連補帶罰的話
他殖利率就剩下0.8%了 怎麼可能...
以上純粹推測 實際還是要用實際所得去算才知道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