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08日14:23
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因以「人渣公務員」嘲諷文建會前主委盛治仁,被判拘役
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他不願繳罰金,本月3日入監服刑,而他另在部落格指總統
馬英九與駐美前代表、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有「特殊性關係」,還批金「蠢材、賤貨
、下三爛」,遭金控告加重誹謗、公然侮辱,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判馮無罪。
審理期間,法官知道馮光遠與金溥聰都是公眾人物,希望雙方當事人能直接面對面溝通,
且在公開的法庭上談談看是否有機會和解,2度傳喚金溥聰出庭,但金都在開庭前一天請
假,最後和解破局。(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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