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男子為解性慾 性侵牢友還互打手槍
2014年10月08日16:18
宜蘭一名黃姓男子因案入獄,在宜蘭監獄服刑期間,為排解性需求,今年一月初,兩人同
住一間牢房,不到一週內,竟對同寢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牢友「小明(化名)」伸出狼爪
,雞姦1次得逞,期間還多次替小明打手槍,事後小明向舍監陳述此事,因此揭發,檢方
偵結,將黃男起訴。
警方調查,男子黃志浩(24歲,北市人)曾涉犯竊盜罪,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8個月、7個
月等徒刑,應入監服刑1年2個月,於2011年8月28日執行完畢。後因涉犯強盜罪再次入獄
,今年1月與犯竊盜罪、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小明,分配到宜蘭監獄平三舍內同住一間。
今年1月3日至8日,兩人同住不到幾天內,黃男為解性慾,見小明語言及理解能力較常人
差,私下提議兩人互打手槍,獲小明答應,之後兩人幾乎天天打手槍,黃男還多次把生殖
器置於小明肛門外磨蹭,黃男認為打手槍還不夠,還加碼提議要肛交,不知肛交為何物的
小明竟也同意,遂讓黃男雞姦得逞。
2月初,小明向舍監訴說此事,兩人苟且之事才東窗事發,舍監發現情況嚴重,當下向通
報警方偵辦,並把兩人分房安置。黃男向警方供稱,前後僅肛交1次,且獲小明同意,否
認性侵;至於打手槍一事也全盤否認,但小明指證歷歷。警方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
黃男移送。
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黃男涉犯《刑法》225條「趁機性交猥褻罪」,利用小明心智缺陷
,不知抗拒而為性交、猥褻,對他提起公訴,且是累犯,籲請法院依法加重其刑。(林泊
志/宜蘭報導)
http://goo.gl/zhrW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