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淡水超霸氣餐廳拒絕吵鬧人士! 老闆:別

作者: skyoun (skyoun)   2014-10-09 18:23:41
※ 引述《rpg (rpg)》之銘言:
: ※ 引述《ttnakafzcm (Never)》之銘言:
: : 網路上出現一張「超霸氣」的公告,一名林姓網友6日在臉書上貼出淡水竹圍某間餐廳的
: : 照片,內容寫著「本店不歡迎在店內高聲喧譁製造噪音的人士,請不要再以小孩本來就會
: : 吵鬧當藉口,養育是作為父母親最基本責任,請尊重其他人的用餐權益。」讓其他網友直
: : 呼「老闆實在太帥了!」
拍手!
要做氣氛的店,本來就應該拒絕某些客人 (有所取捨),才會維持格調
: 我以前在我家附近的超商看到耍賴的小朋友
: 可能是他想買健達出奇蛋,他媽媽不買
: 小朋友就躺在結帳櫃台前面的地上邊扭邊哭叫
: 店員跟店內的客人都一臉冏
: 他媽則是很淡定....完全不管他兒子
: 他媽媽結完帳就自顧自走出店外
: ......小朋友看媽媽走了,才自己爬起來出去
這是(媽媽)一個相對正確的處理方式
如果....
責 罵
作者: Dillon0801 (Dillon)   2014-10-09 18:28:00
不是拿香蕉給媽媽 請她餵旁邊那隻猴子嗎?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4-10-09 18:28:00
原來那是"洪水療法" 小時候跟媽媽逛街如果草吵要買玩具回家一定會修理到爆 後來去乖乖自己看書跟自閉兒沒兩樣
作者: YishengSu (快樂的多多)   2014-10-09 18:29:00
眼睛看著小朋友 但要對著朋友大聲說:那小孩真是沒家教
作者: jemlin (果汁裡加了原子筆墨水)   2014-10-09 18:36:00
沒錯,直接忽視法才是面對無理哭鬧小孩的相對正確作法只是可以持續作到的人實在不多...
作者: iiiikkk (allection)   2014-10-09 18:37:00
你說羞羞臉,他媽可能會跟你拼命
作者: shcjosh (來吧!都來吧!)   2014-10-09 18:37:00
忽視法 苦的是店家阿XDD
作者: belleb05588 (Chitanda Eru)   2014-10-09 18:52:00
忽視法還沒有見效以前 店家跟旁邊的客人都受不了了
作者: future2010 (新竹)   2014-10-09 19:05:00
說羞羞臉會被告,改說這麼不聽話難怪媽媽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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