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孩子的洗腦不能等:公民課本談比例原則

作者: woodgatel (woodgatel)   2014-10-10 15:53:21
關於催淚瓦斯是否作為驅散民眾最小侵害的手段的問題
剛好最近佔中也是以催淚瓦斯驅散示威者
香港中文大學沈旭暉教授也在臉書上討論是否合適的問題
現貼出全文 以供參考:
沈旭暉 信報財經新聞 2014年10月3日
在過去一週,我身在法國,不少朋友以當事人身份,傳來香港政府以催淚彈處理和平群眾
的照片時,我完全震驚,這裡的法國朋友也是因為這原因,忽然天天關注香港。我問法國
的外交、學術、傳媒界:貴國示威文化源遠流長,民眾勇武無比,對催淚彈見怪不怪,何
以如此關心?於是,他們和我分享了法國使用催淚彈的國情和實例,我再找回香港政府的
說法,心靈越難平靜。
法國對使用催淚彈有話語權,因為法國是最早在警察執勤引入催淚彈的國家之一,其時在
一百年前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使用催淚彈的前提,就是要民眾知道這是化學武器,對
身體可能有害,從而達到一定阻嚇作用,所以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都不可能輕易使用。香
港行政會議成員說催淚彈「沒有後遺症」,對這說法,我沒有權威解答,但大家可參看10
月2日明報對美國杜克大學教授、催淚彈專家Sven-Eric Jordt的訪問,他透露「香港警方
使用的CS型(學名為磷——氯代苯亞甲基丙二腈)催淚彈可能引起化學性皮膚灼傷,要數
星期才痊癒,反覆被射中更會引發嚴重併發症」,「患哮喘、肺病的人及吸煙者,均是受
到催淚彈傷害的高危人群,而在封閉空間使用催淚彈更會致死,例如2013年埃及抗議活動
中,首都開羅警方曾向囚犯卡車投擲催淚彈,導致超過30人死亡」,而且香港人口稠密,
他擔心「使用催淚彈會造成大範圍的健康不良影響」。
那使用催淚彈有沒有國際標準,還是又有一套「中國模式」?各國警方內部守則都不同,
但基本原則只有一點:對和平示威群眾不使用催淚彈,對應付不了的暴力衝擊才使用。在
國際新聞,和催淚彈同時出現的名詞往往是「燃燒彈」,或最低限度會有集體破壞行為,
催淚彈才是符合比例的武力。以法國為例,2008年學生考試後上街慶祝,最後演變成鬧事
,數百人打破商店橱窗、搶掠貨物,破壞了12家商店,群眾最後投擲瓶罐攻擊警察,開始
焚燒樹木和垃圾筒時,警察才用催淚彈。同年有法國師生抗議職位被削,學生集體向警投
發玻璃樽和石塊展開進攻,警察也是那一刻用催淚彈。2012年法國環保人士雲集,抗議在
濕地公園興建新機場,警察也用了催淚彈,之前示威群眾集體投擲石塊、烟花、燃燒瓶。
香港示威者有沒有如此勇武?有沒有武力衝擊?全球看直播的人,自有公論。
對和平示威不想其他辦法解決,卻使用催淚彈,說這是「最低武力」,就是不談道德層面
,技術層面也是奇怪。為甚麼在國際社會,群眾暴力必須是使用催淚彈前提?因為那樣催
淚彈才奏效。通常示威倫理是,有群眾發動武力進攻,例如擲燃燒瓶,警察正常裝備應付
不了,發催淚彈,為的是在對方痛楚時將之拘捕,然後其他沒有使用武力的群眾就散去,
畢竟被控襲擊屬於不同罪名。在香港,由於群眾沒有使用武力,警方使用催淚彈後,也沒
有特別值得拘捕的對象,群眾忍受了一刻,卻自然沒有散去的意欲。而且,當日現場警方
用了一個標語,警告「再不離開就開槍」,那是使用「警告使用催淚彈」的標語背面。外
國媒體紛紛以「下一個天安門?」為題報道香港,這牌子居功至偉。難怪有在現場的朋友
說,實在不知道是希望清場,還是挑釁。
「催淚彈之變」,是管治意識形態的根本改變。此事不解,沒有人心安。當天親受催淚彈
影響的學生,應該保留一切證據,記下自己當天被催淚彈處理前後的經歷,乃至結集以不
同語言出版,把「使用催淚彈比其他清場方法人道」、「這是處理群眾運動的最低武力」
等官方論述放在附錄,歷史,會有最公正的交代。
沈旭暉 信報財經新聞 2014年10月3日
https://www.facebook.com/shensimon
作者: honeyombd (glot+ombd=?)   2014-10-10 16:08:00
民眾勇武無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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