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mainT (DomainT)》之銘言: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buTyP_YWy8
: 看上面這個美國的法庭內的狀況
: 我覺得滿奇怪的,犯人當庭罵法官
: 法官是當事人(被罵的當事人)
: 但可以馬上「一秒立刻立罪判刑」?
: 再罵一句,再「立刻再立罪判型」再加60天。
: 1.首先法官自己是當事人,可以對「罵自己的人」定罪喔?
: 2.都不用什麼程序,也不用什麼請另外的法官來判,自己「一秒定罪判刑」?
: 我一直以為,法庭上,你罵法官,法官會告你。
: 但會另外成案,並且「法官會成為原告及受害者」吧。
: 然後法院的程序要再走一遍,怎麼會像影片一樣「像個現代皇帝一樣?」。
: 影片裡還是美國耶?
: 台灣是像美國這樣?= =
因為這樣會有邏輯上的問題
比如說
若秋意在庭上罵法官垃圾,法官無權當場處罰禁止,需要另外開庭
另外開庭後,秋意繼續罵法官垃圾,結果又必須再另外開庭
這樣就產生一個迴圈了
只要秋意不改變心意,就跳不出這個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