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認識的人從事22K的工作
一個月只休6天 遇國定假日也不放假
想說看要不要檢舉一下
在研究檢舉方法的時候
發現這篇文章
http://finance.freebbs.tw/viewthread.php?tid=420&sid=E2sG36
今年4月小小工程師,向北市勞工局申訴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不幾付加班費,勞工局按
勞基法,因雇主違反第24條不幾付加班費與第32條假日超時工作,按勞基法裁罰後,雇主
還是不立即改善,照樣加班加很大,照樣無加班費,所以就再撥了通電話給勞工局,北市
勞工局小姐:「可能要麻煩您換一個同事檢舉,因為我們對於同一個人申訴同一件事,不
予受理!」心想,唉~在台灣當雇主比較好。
因為公司(雇主)一天可以省的加班費用,高達數萬~數十萬,而雇主擺明不付這筆
款項,也利用公司的主管與文化,想辦法壓榨與閃避這些法規;雖然公司有加班系統,可
是主管明示,暗示,就是不同意你加班,可是卻要你按時交工作成果,這種不合理的工作
文化,與公司(尤其是中小企業)主管的惡意壓榨,常常使得勞工疲憊不堪,他們真的不
明白,當你不懂得善待勞工,勞工為何要為公司效力,這也是公司會失敗的主因;對於那
些只想撈一筆就閃的惡意雇主,勞基法也無力可管。
北市勞檢處檢查員:我們只能對雇主違法的部份裁罰,並不能令其改善,我們也尊重您申
訴的權利,可是雇主是否改善,是在雇主,如果還是不改善,那也沒辦法,因為勞基法並
無任何法令可以強制雇主必須合法!
左看又看勞基法還真的沒有規定公司一定要改善
有沒有鄉民知道如何對付這種惡質老闆? 特別是傳產很多
有沒有惡劣雇主為反勞基法可以不用改善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