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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自助餐被逐出店! 客怒:點太少嗎?
東森新聞 – 2014年10月12日 上午11:06
台中一名沈先生到自助餐消費,前兩次消費者很正常,當他第三次上門準備取餐時,店家上
前制止,要求他離開,沈先生覺得莫名其妙,詢問店家,對方也說不出個所以然,只說老闆
特別交待,就是不賣他,由於這家自助餐採用的是秤重計價,除了主餐三、四十元,其餘配
菜每一項都是100公克13元,白飯和飲料則是免費,沈先生說因為他食量不大,第一次消費
29元第二次消費33元,是否因為夾的菜量少,沒讓店家賺到錢,才會被拒於門外。
民眾走進自助餐吃午餐,才剛踏進大門沒多久就被店家攔了下來,拒絕他上門消費,魯了好
久,業者就是不肯賣,究竟為了什麼原因?業者不明講,雙方你一言、我一語溝通老半天,
但是業者也不肯妥協不賣就是不賣,為什麼會這樣子,天底下應該不會有這種事情啊,所以
我才會想到說有針對性的感覺,買賣是在於應該兩方面都要願意,做這個動作你懂嗎?而其
實這是沈先生最近第四次上門用餐這一家自助餐,除了主菜30到40塊錢,其餘配菜秤重,每
100公克賣13塊錢,業者坦承沒有低消規定,10月8日夾了三樣配菜消費29元,隔天也是選了
三樣菜消費33元,直到10月10日當天才一進門就和今天發生的情況一模一樣,第二次被拒於
門外,沈先生很委屈,認為是不是點的菜量不夠多。
消費者認為其實自己原本的食量就不多,儘管店內白飯免費供應,不過菜夾得不多白飯吃不
到幾碗,但店家認為拒絕消費者用餐另有考量,吃一頓飯若出一肚子氣,消費者認為店家特
別針對他,質疑主要原因就是點的份量太少,雙方經過溝通還是沒有達成共識,直到現在沈
先生還是不懂店家為何不做他的生意。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4-10-12 11:48:00沒有店家說法
作者:
st002650 (眼鏡娘是偉大的存在)
2014-10-12 11:48:00人家就不想賣你叫甚麼叫 不然你也去嫁龍家俊啊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0-12 11:48:00白飯吃到幾碗 難怪店家不爽....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4-10-12 11:49:00本來就可以挑選客人,又不違法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4-10-12 11:49:00別人都不會被趕 就只有你會 那原因很簡單了
作者:
gamertwo (呀~! Stress!)
2014-10-12 11:49:00不單純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4-10-12 11:49:00店家有種直接嗆客人窮酸啊 還支支吾吾什麼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4-10-12 11:49:00可能是【8元超商吃到飽】的實踐者?
作者:
motan (警察先生就是這個人)
2014-10-12 11:49:00擺明去吃白飯的
作者:
hint (take ur time)
2014-10-12 11:49:00說自己食量小 結果飯吃了三碗?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10-12 11:50:00前兩次消費飯吃幾碗?
作者:
hihi29 (無)
2014-10-12 11:50:00白飯吃不到幾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1:50:00呵,騙人沒念過書呀~~~~菜夾得少,飯可不見得添得少
作者:
jesil (._.)
2014-10-12 11:50:00吃幾碗沒差吧 本來就沒限制阿
作者: ghgn 2014-10-12 11:51:00
不想賣你不行嗎??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0-12 11:51:00可是他自稱食量小耶....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4-10-12 11:51:00果然大家又在檢討受害者了 頗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1:51:00多加點滷汁,多加點湯汁,然後去舀湯時,多舀點料起來
私人的 不賣你 又不是沒別家可以吃 算不上什麼受害者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1:52:00以前窮學生時期,又不是沒做過......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0-12 11:52:00還有大絕 湯泡飯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10-12 11:52:00遇到這種事 要先找記者 誰就先贏 以後店家遇到奧客先PO網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10-12 11:52:00愛貪小便宜OK 但是也別怪人家改規矩啊
作者:
motan (警察先生就是這個人)
2014-10-12 11:52:00再貪小便宜阿 遇到有個性老擺要你好看( ̄y▽ ̄)╭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10-12 11:52:00白飯吃不到幾碗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10-12 11:53:00而且他受害到什麼了?
作者:
wimar (11)
2014-10-12 11:53:00顧客不想買,不需要任何理由。店家不想賣,同樣不需要理由
作者: b9els (走走停停) 2014-10-12 11:53:00
做這種生意就是會遇到愛貪小便宜還沾沾自喜的客人啊
作者: inzoo10 (啪奇在鍵盤上睡著了) 2014-10-12 11:53:00
100公克13元,十年前就看過的價錢,還能白飯吃到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1:53:00去這種店就得夾一個主菜,不然就請多夾菜,
作者: sandpool (來玩沙) 2014-10-12 11:53:00
店家才是受害者吧...
作者:
sayuki (sayuki)
2014-10-12 11:54:00喝湯不用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1:54:00店家開門做生意,還讓你盛飯吃到飽,已經很優惠了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4-10-12 11:54:00業者坦承沒有低消規定 業者坦承沒有低消規定
作者:
brownway (seaxddea)
2014-10-12 11:54:00我不信阿 有夠不合理
作者: b9els (走走停停) 2014-10-12 11:54:00
狂吃白飯和喝湯還很得意自己省錢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4-10-12 11:54:00
免錢飯真好吃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10-12 11:55:00這家店賣這樣很便宜欸 還只買20~30 甲靠杯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10-12 11:55:00老闆不爽賣你就不賣啊 有犯法?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4-10-12 11:55:0029元只有200公克吧 超少的 怎麼夾
作者:
IhCnAb (南崁半澤直樹)
2014-10-12 11:55:00未看先猜白飯狂吃 片面之言不可信 莫忘都哥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14-10-12 11:55:00業者沒低消規定 但也沒說是因為價錢原因 拒絕用餐的是他說的
作者: sandpool (來玩沙) 2014-10-12 11:56:00
新聞爆出來 店家就會規定低消了 到底害到誰 頗呵
作者:
motan (警察先生就是這個人)
2014-10-12 11:56:00所以看起來重點不在老闆想設低消 應該是白飯吃太多讓老闆虧
作者:
Hateson (曾經滄海難為水)
2014-10-12 11:56:00沒夾主菜 30多塊配菜 還起碼吃了兩碗飯吧 愛貪小便宜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10-12 11:56:00就算沒明訂低消 店家一樣有權不賣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1:56:00要吃就去那種飯論大小碗計價的就不會有人拒絕了......
作者:
hihi29 (無)
2014-10-12 11:57:00哪裡low 給你方便 你當隨便 那大家就照白紙黑字規定來
作者:
kkman321 (風與葉擦身而過)
2014-10-12 11:57:00想吃免錢飯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4-10-12 11:57:00食量小菜夾不多20元 然後飯吃到好幾碗? 片校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10-12 11:57:00認識一些朋友 月薪8萬多塊又沒負債 但非常愛佔便宜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1:57:00老闆不想設低消,一方面也是尊重客人,畢竟來者都是附近
作者:
blackone979 (ææ´¾ã¯ä¿ºã®å«)
2014-10-12 11:57:00我想不出有什麼理由會讓店家故意去搞一個客人 明顯是他本身有問題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4-10-12 11:58:00
本魯 點主食+菜至少65元 然後吃三碗飯兩碗湯豪爽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10-12 11:58:00去吃火鍋 亂夾一堆又吃不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1:58:00當事人要是真的是窮苦人,那老闆不會這樣子擋....
作者: Accolada (一切就幻滅了) 2014-10-12 11:58:00
所以吃幾碗到底是幾碗?
作者:
NaouZ (W3ME)
2014-10-12 11:58:00如果今天買了二十九元的配菜, 但是白飯跟飲料帶了三餐的份
作者:
YesHi 2014-10-12 11:58:00只夾2、30元 但白飯連吃好幾碗 叫食量不大XDD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1:59:00但這很明顯的根本不是窮而是貪小便宜,沒貪到還找記者
作者:
NaouZ (W3ME)
2014-10-12 11:59:00量走, 這究竟是店家抓狂有理? 還是消費者無恥度下限呢?
作者: wadejuja 2014-10-12 11:59:00
滾吧去買統一,別亂店家
作者: sjory (我是肥企鵝...) 2014-10-12 11:59:00
你到底吃幾碗飯敢不敢說啊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4-10-12 11:59:00
不爽不作你生意不行喔
作者:
andytaso (Taiwan ATM-ANDY)
2014-10-12 11:59:00買的人叫受害者喔 人家給你方便你當隨便就真白目了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4-10-12 11:59:00我比較期待老闆出來澄清...做生意的沒事才懶的得罪客戶
作者:
PiZ1129 (十 六 上 士)
2014-10-12 12:01:00台中很多有限定低消40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2:01:00唉,消費者在貪,做油做大生意的也在貪,台灣最美的風景??
作者:
taco20 2014-10-12 12:01:00有低消 那有沒有服務費?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10-12 12:01:00第三次去吃就被阻止 這一錠是做了很誇張的事
作者:
lcy317 2014-10-12 12:01:00這種常理想也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不就愛貪小便宜你好好的店家會拒絕往來?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4-10-12 12:02:00像吃完還外帶兩袋飯跟湯這種 期待店家說法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4-10-12 12:02:00
正港吃米不知米價 本魯吃三碗都覺得有點害羞惹
作者:
Karter (偽Carter)
2014-10-12 12:02:00所以飯吃了幾碗?說啊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4-10-12 12:04:00
還好老闆佛心 知道上班族跟學生所費有限啊!!!!!!!
作者:
Karter (偽Carter)
2014-10-12 12:04:00未看先猜該客人50歲以上
作者:
jokebbs (bbs://)
2014-10-12 12:04:00老闆自己不限制白飯 又怕人家吃...不爽不要送
作者:
coolgigi (markus)
2014-10-12 12:05:00我才不相信
有一種是夾兩樣菜 然後撈湯裡的料跟熬湯大骨配免費飯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4-10-12 12:07:00不單純 先給推等等噓的可能被打臉
作者:
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
2014-10-12 12:09:00顆顆 對喜歡吃飯的人來說 一點菜就可以吃好幾碗了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4-10-12 12:09:00澱粉應該要少量吧 他不是說他運動完才去吃才吃的少?
有在家自己煮飯算過 一個便當配的正常y飯量約10元上下
作者:
enel1111 (私法制裁者)
2014-10-12 12:09:00菜夾不到30 飯可以吃好幾碗 呵呵
作者:
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
2014-10-12 12:10:00仔細看內文 這個人根本就不夾主菜 只夾配菜....XD
你點二三十 不讓你吃太多飯 很正常 不然你自己買米煮飯
作者:
eatpeanut (嚕殺殺西~~~嚕殺殺!! )
2014-10-12 12:11:00店家沒得賺呀....還要讓你狂克白飯和湯
作者:
occboy (要的舉手~\囧~\崮~\冏)
2014-10-12 12:12:00別那麼傲好嗎~不爽不要吃阿~去買個四十元雞排壓壓驚阿你
很多原因大家會去便當店買飯 其中1原因就是自己煮沒便宜
作者: snowday 2014-10-12 12:20:00
不做你生意 犯法嗎?
作者: scldw 2014-10-12 12:21:00
一堆酸民沒搞清楚...呵呵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4-10-12 12:23:00如果是公然陳列標價,不賣是犯法的,但自助餐沒標價如果鄉民去便利商店要結帳,店員說不賣你,鄉民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4-10-12 12:25:00可以直接報警,因為那已經違反民法
關鍵字:飯吃不了幾碗少嘴砲違反民法啦,契約自由原則沒聽過?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12 12:28:00吃不到一碗ok 吃不到幾碗是幾碗 就很好奇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4-10-12 12:28:00這種是奧客的機率很高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4-10-12 12:28:00民法第154條第2項就寫在那,雖然本案不適用
作者: wargod536 2014-10-12 12:28:00
單方面說詞 就有人認定消費者是受害者 我笑了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0-12 12:29:00鍵盤律師出動~~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4-10-12 12:31:00科科,有糾紛就可報警啊,誰跟你講說警方只管刑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12 12:32:00拿154說嘴的 看一下162 要約可以撤回
作者: tnmatin 2014-10-12 12:32:00
食量小,白飯吃不到幾碗.....所以到底是幾碗免錢白飯?
笑死我,那是要約型式拘束力,要約人不得任意撤回要約,鍵盤律師你大一嗎?報警後民事糾紛本不受理啊,鍵盤律師。不然你覺得東西貴打110喔?
白飯免費 那他吃了幾碗呀? 雖然說敢開店就不要怕吃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4-10-12 12:34:00正常人 大概都是兩碗以內 吃不了幾碗 如果是5碗以上的話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4-10-12 12:35:00科科,警方到場只是證明有這糾紛,警方要受理啥?
作者: midori (米哆綠) 2014-10-12 12:37:00
有什麼好不明白?賠錢的生意誰要做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4-10-12 12:37:00就是有這種人玩殘店家消費者的信賴 訂房不用訂金 就一堆白目
作者: Rayleonard (Verdict) 2014-10-12 12:37:00
不會吃別間哦?
那有糾紛幹嘛要報警證明?浪費司法資源就別在那科科獻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4-10-12 12:38:00而且警方到場對方罵人我還可以順便告刑案呢 揪咪
開店怕客人上門吃飯?既然消費額低 不會明訂低消額度嗎?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4-10-12 12:38:00訂了不去 不設低消 就狂吃免費白飯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0-12 12:38:00店家開店不怕你吃,但他不做你生意你又能怎樣???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0-12 12:39:00去別家吃不會喔!!!!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4-10-12 12:39:00給點尊重就隨便起來
哈哈哈,犯罪預防理論都出來了,你知道該理論嗎?先去讀懂民154啦,科科。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4-10-12 12:40:00這其實就是主顧的一種信賴關係 有些人真的吃的很少
作者:
ppttcc (ppttcc5566)
2014-10-12 12:40:00活該,死好!不然把店家當乞丐啊!廚師,老闆要客人的施捨嗎?
不過 不做生意確實不會怎樣 因為沒明訂價目=無要約條件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4-10-12 12:42:00社會上一堆民事糾紛後來變刑事案件的,報警錯了嗎?
基於契約自由老闆本來就能不賣,更何況你才點多少猛吃飯。怪誰啊?
作者: wuklean 2014-10-12 12:44:00
我第一次看到食量少的人 還吃幾碗飯咧
作者: adkue 2014-10-12 12:44:00
白飯是吃幾碗啊 XD
作者: wuklean 2014-10-12 12:45:00
我這食量很大的人 也就只吃"幾碗飯"
你怎知會不會變刑事?不會自行蒐證,那警察不做其它事喔?快去報名學分班吧!
作者: wuklean 2014-10-12 12:46:00
2碗到9碗 都算幾碗好不好
作者: lahiboy (一旦放下就是全部) 2014-10-12 12:47:00
「買賣是在於兩方面都要願意」<-- 這不就講出重點了嗎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10-12 12:48:00這位人客吃第一次就已經賺到了,還不滿足阿.....
作者:
shuckmol (五一五阿阿)
2014-10-12 12:54:0029,33最多兩樣菜 吃好幾碗飯的話 的確商家不用做生意了其實飯對根本不貴 不然不會免費提供 重要是你不消費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12 12:57:00某樓呀,飯不貴?那是單指材料成本而已吧.....
作者:
samtony (kane)
2014-10-12 12:58:00老實講這一定是奧客 佔小便宜到店家不爽
作者: fxntdsxdr 2014-10-12 13:00:00
人家又不是壟斷事業店家不爽賣管那麼多
作者:
qmaper (~å¡ç‰‡~)
2014-10-12 13:03:00自助餐也變服務業了嗎?
作者:
shuckmol (五一五阿阿)
2014-10-12 13:10:00廢話 當然是說成本 不是說了店家免費提供了嗎
作者: RCSQQ 2014-10-12 13:17:00
老闆有拒絕的權利,但顧客有也投書媒體的權利只准老闆拒絕客人,不准客人說?不管店家客人誰對錯,怎每次這種事都要先選一邊站?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4-10-12 13:20:00媒體可以報 不准受眾罵?愛投書就要有被別人批評的心理準備 UCCU
作者: RCSQQ 2014-10-12 13:22:00
媒體每次報導的角度都很好笑,當連續劇看就好
作者:
fang314 (你是誰)
2014-10-12 13:23:00投訴媒體你最大
作者:
newgpx ( .)
2014-10-12 13:32:00自己都知道沒讓店家賺到錢了 店家不做你生意也沒太過分吧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4-10-12 13:51:00設低消會產生另一個問題 有人真的吃很少
作者: hwain (hwain) 2014-10-12 13:55:00
沒仔細看還以為是苗栗的新聞
作者: iampcuser 2014-10-12 13:56:00
單方面說法還是先看看好了 不過怪怪的...29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