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topman (開三百匹老爺車的老骨頭)
2014-10-13 01:16:49要說違法,目前所有候選人都違法
競選活動期間還沒開始就偷跑 XD
http://web.cec.gov.tw/files/15-1000-12410,c2242-1.php
:::
首頁 > 為民服務 > 常見問答
關於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天數與起、止時間有何相關規定 ?
關於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天數與起、止時間有何相關規定?
選罷法對於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分別規定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為28天。
二、直轄市長為15天。
三、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為10天。
四、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為5天。
上開競選活動期間,以自投票前一日起向前推算;
其每日競選活動之起、止時間,自上午7時起到晚上10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