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4-10-13 23:48:35手邊有許多狗狗
找不到好心人認養
打算送政府的流浪動物之家
但聽說一定時間沒人認養
就會強制安樂死
有沒有卦呢?
我若把狗送去最後安樂死有錯嘛
作者:
hben (臭大雄我要揍死你)
2014-10-13 23:49:00你怎會有許多狗狗 也是流浪撿回的嗎
作者: TheCanon (Canon in D) 2014-10-13 23:52:00
這種九成都是養到一半不想養,來尋求版友拍拍希望你不是
2個禮拜 之前送過一隻貓去屏科 然後要寫一些資料在這2個禮拜期間會舉辦1、2次的認養活動 如果都沒有那就再見了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4-10-14 00:00:00拜拖大家多去認養 別讓他們死掉
作者:
miss7302 (Stefanie)
2014-10-14 00:17:00請多po網路 若真沒辦法找民間認養機構 千萬別丟到收容所 那比街上流浪還慘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4-10-14 00:21:00請送收容所
作者: drigo 2014-10-14 00:23:00
應該立法,以後買貓狗都要先出示年收入60萬以上之證明才能買,否則只能去收容所領養,若有代買之情事,一律罰十萬。
作者:
OrzstO (你以為我傻啦!)
2014-10-14 00:30:00棄養的不乏年薪60萬以上的。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4-10-14 00:31:00先做好登記及晶片制度吧 一大堆飼主送動物到獸醫院 要錢就
作者:
OverRed (天線姥姥)
2014-10-14 00:50:00所以前面把貓送到屏科的是怎樣??明知道沒人養會處死還把他送過去??
因為那隻是野貓 而家裡已經一隻狗了 而且那隻貓會攻擊我家的狗然後搶牠的食物 而且家裡也沒能力再負擔另一隻寵物 問過親戚也沒有人願意收養 所以才送過去的 會做這種決定絕非我所願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開槍的娘娘腔)
2014-10-14 01:34:00為什麼不送收容所? 送其他人養有無殖晶片?送到屏科的作法是正確的,上面該的人與放生團體一樣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