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分一開始說立宏兄很明顯的不懂甚麼叫承銷制度 承銷制度就像是頂新的TDR
(他沒有反擊 不知道有沒有被唬)
是由銀行發行TDR不是頂新發行的
然後是由"幾家券商"承銷 意思就是我這幾家券商買下來 我轉賣給社會大眾
然後依我們現在制度的規定 就是你要分成兩個層次
第一個 先賣給特定人 甚麼叫特定人? 你證券商必須先賣給我證券商的客戶
理由是甚麼 證明說這樣一來你賣給社會大眾的話 就表示沒有妨害
所以每一家都如此 先賣給證券商的客戶 再叫特定人認購 那特定人認購量當然比較大
......以上節錄20141013 新聞追追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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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是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承銷商詢價圈購配售辦法第二條
證券承銷商辦理詢價圈購配售之分配,應以公平、合理之方式為之。
承銷商宜優先配售專業投資機構或與證券商有一定往來客戶(不含靜止
戶),並應訂定合理配售比例。
前項所稱與證券商有一定往來客戶,係指辦理詢價圈購前與證券商業務
往來達六個月(含)以上者,證券商應就交易金額、交易次數或貢獻度
等訂定相關標準,並於配售原則中說明。
問題是頂新的 TDR "只"交給了永豐金旗下的永豐證券來發行(康師傅TDR公開說明書)
沒有蔡正元說的"幾家券商"承銷的情形 好像要解釋不是只有永豐有參與
(2011 年永豐金的老闆何壽川,還為了連勝文加入永豐銀行的團隊,讓出自己在永豐銀行
的董事席位,交給連勝文。迄今,連家仍是永豐金的大股東。)
圈購張數(部分名單 資料來源:壹週刊取得的偵訊筆錄)
徐立德 2881(包含所屬環宇投資、相關人頭戶)
連勝文 25
富仁投資 100
李德維 47
連陣營一貫使用專業的話術來震懾大眾 讓大家覺得好專業 引用制度好像有一定的可信度
殊不知差幾個字或情況有所不同會造成不同的解讀 來解釋別人的質疑
跟之前堅持做硬凹的事某人叫大家google想要唬人一樣(他應該沒想到國稅局太好google)
打那麼多不是說叫你不要投連陣營 而是多看看 慎重思考再決定 覺得沒差還是可以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