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py8789 (é¢å°å®ƒ)
2014-10-14 10:38:38電信業者就是這樣賊 簽了約就是綁定你
去退倒只是幫頂新解決現金流的燃眉之急
所以辦了台灣之星千萬別急著去退台灣之星 除非威寶到期的不要去續
辦理np就好了
而剛辦沒多久的千萬別退 繳違約金反而是製造頂新現金流成為幫凶
所以要解決簽台灣之星又不想當幫兇 看一下合約中紀載的所謂的斷訊補償條約
舉之前新聞的例子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442993
以行動通訊為例,如果使用手機的消費者「完全斷訊」兩小時以上未滿六小時,月租費減
免百分之五;六小時以上至八小時減免百分之八;八小時以上到十二小時減免百分之十二
;十二小時至廿四小時則減免兩成。
按照政府相關規定,消費者須符合「完全斷訊兩小時」以上的條件,才可向電信業者求償
。
NCC官員也表示,按照前天的狀況,如果只是「網路壅塞」而非斷訊,可能不符合合約
規範的認定,消費者必須向電信業者詢問。不過,是方電訊經營的○七○節費電話因為機
房停擺,斷線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確定會減免用戶月租費。
目前可以做的 就是去減少威寶與台灣之星的基地台 至於如何減少
就需要靠各位的努力 找出所有台灣之星與威寶基地台位置
呼籲該棟大樓或建築物持有者 不要再賺一個月幾萬塊基地台補貼幫黑心業者做生意
少一支基地台 就可以讓當地網路與通訊壅塞 少兩支減更多
用戶退租台灣之星反而賺錢 但用戶收不到訊 是可以請求減免月租費
甚至給予賠償的
要釜底抽薪的搞頂新的台灣之星與威寶 從撤出威寶台灣之星基地台開始做起
撤得越多 訊號就越差 並運用收訊賠償 才可以達到抵制頂新的效果
搶著退租人家反而高興 因為有違約金可以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