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的社會組成
本身就是個極度分工的成果
越文明的社會 分工會越精細
而社會分工建構在法治規定上
規定你必須要完成什麼
否則就會受到懲罰
小時候如果你當班長 有名無實
指揮底下的同學做事 如果沒有完成 老師就是責罰你
逼不得已的情形下 怎辦?? 自己做
在大學中 分組報告 同組的朋友擺爛
怎辦? 為了避免自己被當掉 只好全包了
出了社會 跟你合作的同事出包 但是工作又必須完成
怎辦??自己頂上免得一起被fire...
在社會上打滾 我不會做月餅 結果餅業出包..我要自己做嗎?
罰則呢?
我不會榨油 橄欖油出包 豬油出包 各類油品出包 我要自己榨油瞜...
罰則呢?
什麼是比例原則??被摧毀的信任有納入比例原則嗎?
什麼都自己來...不信任政府 不信任法規 不信任廠商 不信任....
總不能所有的事情都自己來吧....
當產品市占小的時候.廠商摧毀的是大家對那個品牌的信任
但是如果產品市占夠大的時候..廠商摧毀的是整個社會對其他人事物的信任
有沒有信任摧毀 or 信任值幾個錢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