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原po標題哪來的
新公司title還是台灣之星啊
頂新誠可恨,造謠還是不太好啦
【中央社╱台北13日電】
2014.10.13 08:09 pm
金管會今天核准威寶電信與台灣之星合併案,合併基準日為10月31日。
威寶電信今天宣布,與台灣之星的合併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核准在案,合
併基準日為103年10月31日。
台灣之星與威寶電信合併案將以威寶電信為存續公司進行合併,合併後同日更名為「台灣
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引述《l1l1l1l1 (條碼)》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請寫出完整媒體來源!例如中國時報、TVBS等,沒寫者一率刪除。
: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 台灣之星:本公司公告合併解散事宜
: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10/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威寶電信(股)公司之合併案
: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下同)103年10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0286號
: 函核准在案,謹訂合併基準日103年10月31日以威寶電信(股)公司為存續公司進行合併。
: 3.因應措施:本公司為合併後之消滅公司,依法應進行解散。
: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3.新聞連結:
: http://www.ttv.com.tw/103/10/1031013/102014131919AA967132267446269FBDB4F2E4B089091C61.htm
: http://goo.gl/mwpifD
: 4.備註:
: 簡單說就是台灣之星跟威寶合併 以威寶存續 台灣之星解散
: 操你媽的魏家 以為換名字就沒事嗎?
: 繼續抵制威寶啦
: 還有舊用戶簽的約是台灣之星 這樣是不是可以光明正大解約?